为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黔南州人社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3〕153号)和《惠水县紧缺急需和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暂行办法》(惠党办发〔2013〕11号)文件精神,结合事业单位专业人才严重短缺的现状,惠水县经济开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才,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5名,详见《贵州惠水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人才职位表》。
二、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招聘条件、考试程序、考试结果“三公开”。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二本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有两年以上相关专业的工作经历。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祖国,品行端正,具有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
2、具有适应招聘岗位所需要的政治素质和文化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5、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惠水县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7、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8、2010年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有关条件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9月11日至13日。
报名地点:贵州惠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惠水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下,由区招聘办现场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条件、学历、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资格审查。
考生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招聘职位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需达到1:2的比例方可开考。招聘职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未达到1:2比例的,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三)考试。
考试拟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职位考试方式报名后2日内在惠水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笔试分值满分100分、面试分值满分100分,笔试、面试分数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四)体检。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对同一职位考试综合成绩末位并列的,加试(面试)一次,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考生体检在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经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处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2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如某职位考生体检不合格,可从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需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及资格复审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全面、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按管理权限,经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招聘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犯罪前科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三)有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
(四)组织纪律涣散;
(五)发现有其它较严重疾病;
(六)不符合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
(七)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或经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五、聘用审批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惠水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合格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工资待遇及相关保险事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到单位报到、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试用期未满自动离岗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对违反本实施方案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聘用人员服务期原则上不低于5年,出现违约按聘用合同相关约定办理。
六、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人才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纪检、监察人员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将取消考生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咨询电话:0854-6532699
监督电话:0854-6221197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招聘有关信息将在惠水县政府门户网站(www.gzhs.gov.cn)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公布的有关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或招聘办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贵州惠水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贵州惠水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才职位表.rar》
惠水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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