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镇行政执法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执法分局工作人员10名,主要从事行政综合执法、派出所协警工作,负责规划执法、环卫、市容市政管理、协助派出所工作等。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我镇综合执法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面试、考核相结合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工作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的能力素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吃苦耐劳,品行端正;
2、年龄45周岁 (即1970年3月7日后出生) 以下男性;
3、本县户籍,身体健康;
4、退伍军人优先,党员优先;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接受报名:
受过各类治安或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涉嫌违法犯罪;参加集体上访的;有被工作单位辞退记录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其它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身份为合同制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平均月收入不低于1800元(含五险),试用期两个月,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合同并办理相关社会保险,聘期一年,聘用合同一年一签。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本人直接报名,报名时应提供本人退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寸免冠照片2张,持所在地无违法违纪记录及计划生育证明。应聘者提供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报名地点:杭埠镇综合执法分局办公室
(三)报名时间:2015年3月7日—2015年3月17日
(四)咨询电话:0564-8035039 13637084563 沈霞
(五)考核:
1、考核方式:考核分为面试和综合考核,由镇政府统一组织。面试和综合考核成绩各占总成绩的比例为7:3;
2、面试:所有报名人员均参加面试。面试考核组成员由镇政府指派。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时应聘者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相关证件,时间、地点、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3、综合考核:对包括政审、健康及其他需了解的项目进行综合评分。对符合下列情况的给予加分:①是党员的加0.5分;②退伍军人受过部队表彰嘉奖的,三等功加1分,二等功加3分,一等功加5分,各类表彰嘉奖可累计加分;③熟练掌握计算机的加0.5分;④有类似工作经历者加3分;⑤中专学历加2分,高职专科学历加3分,本科学历加4分。
(六)体检
按面试和考核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1:1的招聘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体检科目由镇政府派人统筹安排,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顺序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埠镇政务公开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杭埠镇政府负责解释。
杭埠镇综合执法分局
201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