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市委工作机构,主要承担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公开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公开招聘质量。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市机构编制信息中心管理辅助岗位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六安市城区户籍人口。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中文、法律、公共管理等专业毕业;
4、计算机通过省级二级及以上,能熟练操作OFFICE等办公软件;
5、具有一定的机关文字能力。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1、报名。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自行下载并填写《六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六安市编办网站下载),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7日至11月28日(上班时间,双休日除外),报名地点:六安市编办综合科(佛子岭路市行政中心6号楼410室),联系人:李小天,联系电话:3379338。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学历学位证书、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二代身份证的原件(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和复印件、个人工作学习小结(手写),近期免冠2寸彩照4张。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意见。经初审符合条件者以电话方式通知参加面试。
2、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市编办组织专家对报考人员进行面试测评后,提出拟聘用人选。
3、体检和政审。拟聘用人选需要在县级二甲以上医院参加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结束后进行资格政审。
4、公示聘用。对通过面试、体检、考核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
5、签订聘用合同。拟招聘人员经选拔录用后,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如考核不合格,则由第二名递补。聘用人员按六编办〔2013〕35号文件实行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并报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备案。
五、薪资待遇
(一)薪资标准为:按市统一标准执行。
(二)社会保险和福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五险一金,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按10%执行(缴存基数为基本工资)。
附件:六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六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