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白云区就业与职业技能开发中心(白就职通〔2015〕1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贵阳耐火材料厂职工服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贵耐中心)劳动保障协管员。现将公开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
(一)招聘人数:1人。
(二)招聘岗位:离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管理。
三、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具有贵阳市户籍、高中(或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责任心强,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所需的其他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报名应聘:
1、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期间的劳动适龄失业人员;
2、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3、因土地被征用,失去土地的人员;
4、零就业家庭中的劳动适龄成员;
5、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6、其它就业困难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行为,具有较强工作责任感;
3、具有高中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电脑;
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3月1日及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0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纪违法行为的;
2、尚未解除处分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的人员;
3、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结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人员;
5、已领取国家相应报酬及待遇者的人员;
6、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实现就业的人员;
7、已领取营业执照实现创业的人员;
8、在公益性岗位上实现就业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10日至2015年3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方式:自愿申请,现场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
3、报名地点:贵耐中心办公室(白云区育苗巷1号)。
4、报名时应提供的证明材料(提供原件审查,复印件需A4纸规格):
(1)本人基本情况证明材料: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
(2)本人身份证明材料:本人《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原劳动部门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及身份类别的相关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就业困难的认定证明。
(3)近期同底版彩色一寸免冠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由贵耐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对其就业困难情况进行核实。
(三)公示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于2015年3月16日在贵耐中心公示栏进行公示。
(四)考试
1、笔试(视报名人数确定是否进行笔试。按照岗位与报名人数1:3的标准,若报名人数在3人以下(含3人),则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⑴笔试时间:2015年3月20日14:30—16:30。
⑵笔试地点: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注明为准。2015年3月18日上午8:30—11:30在贵耐中心办公室领取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⑶笔试形式:按照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按实际成绩的60%计入个人总成绩。
⑷成绩公示:2015年3月23日至2015年3月27日,在贵耐中心公示栏进行笔试成绩公示。
⑸其他: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选取前3名进入面试。
2.面试
⑴面试时间:2015年3月30日9:30—11:30。
⑵面试地点:以准考证注明地点为准。
⑶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实际成绩的40%计入个人总成绩。
⑷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
⑸成绩公示:2015年3月31日至4月3日,在贵耐中心公示考试个人总成绩(若进行笔试,则公示个人总成绩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若不进行笔试,则公示个人总成绩为:面试成绩×100%)。
(五)体检
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在面试结束后进行,根据考生有效成绩的高低,选取1名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的,在原报名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天。体检时若有不合格的情况,则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按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进行考察。并在原报名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10天。
(七)岗前培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在贵耐中心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岗前培训,经岗前培训合格的,进入聘用环节。岗前培训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其岗位自然轮空。
(八)聘用
经岗前培训合格的,上岗后签订劳动合同。
五、管理方式、合同期限
(一)管理方式:全日制工作制,享受国家法定假期。
(二)劳动合同期限: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劳动合同期内,根据录用人员考核情况达不到岗位要求的或本人意愿退出岗位的,按政策规定和程序可解除劳动合同。
六、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为1500元/月(根据贵阳市最低工资进行调整)。按国家规定缴纳各种社会保险(五金),其他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享受。
七、其他事项
(一)特别说明:若报名人数达不到1:3,即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不实行全部聘用,仍按照招聘程序择优聘用。
(二)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岗前培训、聘用等环节的人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贵耐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四)本次招聘咨询地点:贵耐中心办公室
咨询电话:0851-84491327,联系人:杨安静。
(五)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贵阳耐火材料厂职工服务管理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