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因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进入舒城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从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岗位人数4名。其中:土木工程2名,水电专业1名(给水排水、建筑电气等专业),路桥专业1名(城市道路桥梁与交通工程、公路专业)。
(二)招聘条件: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年龄 26周岁以下(即 1986年 6月 30日后出生)。
(三)招聘范围:中国安徽户籍人员,性别不限。
(四)报考人员应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劳动教养、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的;
2.正在接受监察、纪检、司法部门调查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二、招聘流程
此次招聘工作按下述流程开展:
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聘用。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考生填写好报名表后发至报名邮箱(邮箱:53545853@qq.com)。网上报名时间从2014年9月24日至10月23日截止,逾期不再补报。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定于2014年10月24日,不参加资格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初审地点设在舒城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会议室(舒城县古城北路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2楼)。
参加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关工作经历方面的证明材料、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证件照片3张等材料。报名表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考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真实无误,并提供有效的通讯方式,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考资格。报名和考试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考生,用人单位以电话或短信平台方式通知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不能参加笔试。
(二)笔试
笔试内容分公共课及专业课两部分。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公共课占50%,专业课占50%。面试依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3:1的比例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取得相关从业资格证者优先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环节,如果最后一名考生都没有取得从业资格证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网上公告。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
1、笔试结束后,按规定的比例,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与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在舒城县质监站网上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政审人选。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合格后方可进入政审环节,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如出现体检和政审不合格的、或放弃体检和政审的,按总成绩得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审批
根据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舒城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网站上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上报舒城县住建局审批。
五、聘用待遇
1、编外补充人员一律实行合同管理,根据舒城县人社局相关规定,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
2、正式聘用后,工资福利待遇按照舒城县财政局核定的编外补充人员待遇执行。
六、以上事项如有变动,请注意有关公告。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咨询电话:
0551-8671730、18655168346 联系人:张先生
0564—8670730,13965461277 联系人:程先生
监督举报电话:0564-8676730 0564-8621738
本条款由舒城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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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