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六安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需要,经六安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核定专业技术岗员额3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3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六安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风景园林及相关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生,具有学士学位以上证书;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吃苦耐劳,工作勤奋;
3、爱岗敬业,服从安排;
4、年龄28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5、一经录用,须承诺在市园林局工作满5年以上;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二、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2月28日(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六安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六安市滨河公园内)
3、联系电话:3325667;联系人:詹阔娣、张旎。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学历学位证书、二代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个人工作学习情况总结(手写),近期免冠1寸彩照4张。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意见。
2、考试。报名符合条件者,将组织笔试、面试,择优聘用。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方式另行通知。
3、体检。拟聘用人选需要在县级二甲以上医院参加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有关规定进行。
4、考核。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办法、内容、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相关规定执行。
5、公示聘用。对通过面试、体检、考核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
6、签订聘用合同。拟招聘人员经选拔录用后,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如考核不合格,则由第二名递补。聘用人员按六编办[2013]35号文件实行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并报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备案。
四、薪资待遇
按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薪酬标准执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五险一金”。
六安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2015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