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大学同意,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是一家集医疗、教学、科研及预防保健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省文明医院、爱婴医院、平安医院、绿色医院、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卫生部内镜专业技术培训基地、宁波市职业病医疗救治中心。经费预算形式为部分补助。医院现核定病床800张,实际开放床位880张,设有内、外、妇、儿、重症监护室等24个病区及手术麻醉科,开设60多个专家专科门诊。医院现有职工1188人,高级职称252人;全院拥有硕士以上人员137人,其中4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岗位 |
岗位类别 |
人数 |
岗位 职责 |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 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儿科 |
专技 |
1 |
该科日常诊断、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
临床医学、儿科学专业; 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全国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2.历届毕业生,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年龄35周岁以下。 |
超声科 |
专技 |
1 |
该科日常诊断、教学、科研等工作 |
医学影像学专业; 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全国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2.历届毕业生,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取得大型医用设备上岗合格证书,年龄35周岁以下。 |
护理 (助产) |
专技 |
5 |
病房护理工作 |
护理、助产专业; 本科学历(学位)。 |
全国 |
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
医患中心 |
管理 |
1 |
负责医疗争议案件的调查、处理、协调、鉴定、诉讼等工作 |
法学、卫生法学、临床医学专业; 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全国 |
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临床医学专业的,要求同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年龄35周岁以下。 |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2015年2月4日至2月6日(上午8时-11时,下午2时-5时),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人事科(宁波市人民路247号绣山医学楼五楼);3月4日(上午9时-下午2时)宁波市第26届大中专毕业生供需洽谈会现场也接受考生报名,报名地点在宁波市国际会展中心(宁波市第26届大中专毕业生供需洽谈会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摊位)。
2、联系方式:电话:0574-87355643,邮箱:ndfyrs@126.com,联系人:陈老师。
3、报名办法: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网“人事信息”栏目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和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生提供就业协议和学校推荐表、成绩单)、执业资格、规培和上岗合格证书、劳动(聘用)合同和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获奖证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招聘单位报名。已填报其他市级医院的考生不能同时填报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
4、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收费的复函》(浙财综字[2007]2号)规定,收取笔试考务费40元/科;未按时缴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5、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6、根据往年报名情况,护理(助产)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2:1。经宁波市人社局同意,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2: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报考其他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7、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在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网站“人事信息”栏目上公布。
8、笔试准考证的领取。在单位报名且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凭身份证和招聘单位出具的考务费收据于3月4日(上午9时—下午2时)到宁波市国际会展中心(第26届大中专毕业生供需洽谈会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摊位)领取准考证;在洽谈会现场报名且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现场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
医患中心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和经济理论、法律常识、科技与人文知识等内容)和英语知识两门课目。其他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和英语知识两门课目。笔试每门课卷面总分均为100分。考生持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护理和助产岗位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网“人事信息”栏目上公布并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及部分岗位技术操作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电话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即两门课目成绩相加再除以4;其中护理岗位按两门课目200总分成绩中英语占30%、专业占70%计算再除以4)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面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网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需在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没有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被录用人员凡属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录用起三年内取得相应的医师执业资格证书,到期未取得的医院将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035508
附件: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宁波大学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
2015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