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工会建设,配好镇工会工作人员,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部分镇工会工作协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共招聘1名,具体为崇寿镇总工会协理员1名,人员性质为编外用工。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报考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工会工作,有一定的思想政策水平和理论修养。
2、具有慈溪市崇寿镇、坎墩街道户籍的社会人员。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要求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专业及行政管理、法律、经济学专业,有一定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1、持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薄),自愿报名,现场填写报名表。如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1:3,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工会相关知识和写作,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确定面试对象;不足的按实际人数。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笔试、面试均需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
面试后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并列,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得分高者优先。
4、体检
根据招聘指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5、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主要以查阅本人档案的方式进行。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6、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3天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规定程序予以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后,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聘用以后的有关管理政策和待遇,按照编外用工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时间:2015年2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四、联系电话: 63960771 鲁女士、孙先生
五、报名地址:慈溪市总工会(慈溪市三北大街777号2号楼7层)
六、本招聘办法由慈溪市总工会负责解释。
慈溪市总工会
201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