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全面推进全区党风政风建设,特向全区公开聘请党风政风社会监督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主要职责
按照区纪委(监察局)工作部署,参与对全区各镇乡(街道)、区级机关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反对"四风"、落实"八项规定"及党风、政风、行风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反映群众对全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二、聘请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有较强社会责任感和辨别是非能力;
2.了解现行党纪政策法规,支持党风政风建设工作,处事公道正派,热心为群众服务;
3.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能够胜任党风政风监督工作;
4.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有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参与监督检查工作,常年在鄞州区居住或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
三、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2月6日。
四、报名方式
登录鄞州廉政网(http://jcj.nbyz.gov.cn/),点击首页"党风政风社会监督员公告"飘窗,填写自荐表,并发送电子邮件至yzqjwdf@163.com。
区纪委(监察局)将根据聘请条件及工作需要确定党风政风监督员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中共鄞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鄞州区监察局
201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