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补充公告
伊春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是伊春市水务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全面做好水利勘测设计工作,进一步提高水利工作质量,经市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14年12月12日—26日发布了《伊春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由于报名人数没有达到规定比例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相应调整招聘条件进行补充报名。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水工设计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水利事业,遵纪守法,具有优良的职业道德素质。
2、具有本省乙级以上资质水利勘测设计单位水利水电工程专业2年以上工作经验。
3、能熟练使用水利制图办公软件,能负责水利中小型项目,并具备一定的文字、沟通表达能力。
4、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学历:第一学历具有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
6、专业:水利相关专业。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二)资格审查(三)笔试(四)面试
(五)政审(六)体检(七)试用(八)聘用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2015年1月8日—1月15日。
(二)报名时间:2015年1月8日—1月15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00至11:00,下午2:00至5:00,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地点:伊春市水务局人教科;
办公电话:0458—3602285;
手机:13124588898;
联系人:高丽娟。
(四)报名要求:考生报名时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工作单位出具的2年工作经验证明及近期同版蓝底免冠二寸照片5张(照片背后用油笔写清姓名,2张粘在报名登记表上,另3张粘在身份证复印件背面);填报《2014年伊春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公开招聘报名表》2份;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注: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复印件不予返还)。
(五)资格审查:按本公告所规定的基本条件,由伊春市水务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由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考试人员(注: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应达到1:3的比例,若达不到该比例,将相应递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五、考试时间、地点
考前由伊春市水务局向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六、考试办法
公开招聘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法进行,由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笔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结束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对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协调能力、组织计划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仪表气质等进行测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七、确定人选和公示
此次招聘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人选。若总成绩相同时,依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及考试成绩在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
八、政审、体检和试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市人社局和伊春市水务局组成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无异议者,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对通过政审和体检的人员,按程序办理试用手续,进行试用。
九、聘用
试用期满,由市人社局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和落编手续,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十、相关事宜
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或考生在公开招聘各环节中被认定违纪违规而被取消聘用资格的,所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一、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规定,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违纪人员将根据相关法律和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1、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变更招聘公告情况
2、2014年伊春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公开招聘报名表
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伊春市水务局
2015年1月8日
2、2014年伊春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公开招聘报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