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城市管理大队队伍建设,优化人才资源配置,经区政府同意,面向全区在编一般干部公开招聘城市管理督查员,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以适应城市管理大队督查工作岗位素质要求为目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选拔一定数量的政治合格、品行端正、业务过硬的人才。
二、岗位和数量
本次共招聘3名城市管理督查人员。招聘人员主要从事伊春区内城市管理督查工作。每个岗位录用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小于1:3。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具有与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和能力,热爱城市管理督查工作。
3、年龄在四十周岁以下的男性,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学历。退伍军人、有驾驶执照、有一定文字综合能力、有城管工作经验者优先。
4、伊春区在编一般干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统一资格审查确认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14日——2014年4月18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伊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报名时本人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填写《伊春区公开招聘城市管理督查队员报名登记表》(需单位加盖公章)。应聘者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4、经资格审查后,另行公布笔试时间,具体事项请于报名截止后密切关注伊春区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目,网址http://www.ycycq.gov.cn/,不再另行通知个人,逾期未到者视为放弃。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具体的内容:城市管理、行政许可、行政诉讼等法律法规知识;行政执法常识;日常督查、执法实际应用能力;常用公文写作、处理能力及时事政治。分值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在伊春区政府网站公布。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伊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58—3609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