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大兴安岭地区运管处和加区运管站急需工作人员的情况,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黑人保发[2010]76号)和《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全省运管系统公开招录运管人员工作的通知》(黑运发[2013]93号)规定,经省运管局及行署主要领导批示,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人数:6名。(详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本科;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3年9月28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1、 笔试:满分100分,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法律、公文写作基础知识及逻辑推理等;《专业知识》考试为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其中:《综合知识》30分,《专业知识》70分。
2、 面试: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则《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进入面试,若两科成绩均相同,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
3、 体检和考核:按照考试总成绩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个人能力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 公示及聘用:对体检和考核合格人员,进行聘用前公示,无异议者报地区人社局审批。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兑现待遇。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如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本人受过刑事处分或党纪、政纪处分,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聘用资格,不退报名及相关费用。
四、报名及其它有关事项
报名携带材料: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正面免冠同版近期彩色照片5张,在职人员报考需持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须本人亲自报名,不接受他人代报。
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3日-10月24日
上午: 8:30-11:30 ; 下午: 14:00-16:30
报名地点:大兴安岭地区道路运输管理处政工科
报名费:200元,不包括体检费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详细事宜请登录地区行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署交通运输局网站查询。
咨询电话:0457--2124482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交通运输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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