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伊春市文化市场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是伊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全面做好执法工作,进一步提高执法工作水平,经市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①:伊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执法外勤岗位,男1名。
岗位②:伊春市文化市场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执法外勤岗位,男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热爱城管执法工作,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劣迹行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学历: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研究生需为全日制统招学历)。
(四)年龄:本科学历考生30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以上学历考生3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五)专业:食品安全检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环境保护、法学及法律相关专业。
(六)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并有一定的身高要求。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二)资格审查(三)笔试 (四)面试 (五)政审 (六)体检 (七)试用 (八)聘用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2014年12月12日— 12月26日。
(二)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5日—12月26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00至11:00,下午2:00至5:00,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地点:伊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二楼人事教育科;
办公电话:0458—3011918;
手 机:13104587668;
联 系 人:韩兴峰。
(四)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版蓝底免冠二寸照片5张(照片背后用油笔写清姓名,2张粘在报名登记表上,另3张粘在身份证复印件背面);填报《2014年伊春市城管执法局公开招聘报名表》2份;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注:报名时所提供的复印件不予返还)。
(五)资格审查:按本公告所规定的基本条件,由伊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由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考试人员(注: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应达到1:3的比例,若达不到该比例,将对①②岗位报名人员进行合并,保留一个岗位报考资格)。
五、考试时间、地点
考前由伊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向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六、考试办法
公开招聘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法进行,由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30分)、职业能力测试(30分)和公文写作(40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笔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结束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对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协调能力、组织计划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仪表气质等进行测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七、确定人选和公示
此次招聘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人选。若总成绩相同时,依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及考试成绩在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
八、政审、体检和试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市人社局和伊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组成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无异议者,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对通过政审和体检的人员,按程序办理试用手续,进行试用。
九、聘用
试用期满,由市人社局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和落编手续,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十、相关事宜
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或考生在公开招聘各环节中被认定违纪违规而被取消聘用资格的,所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一、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规定,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违纪人员将根据相关法律和规定进行处理。
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伊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