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安排,201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5月份开始。根据我市201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和认定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报名和结束时间
(一)全区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5月2日-6月10日。
全区认定结束时间:2013年7月15日。
(二)我市具体认定报名时间见附件1。
由于各市、县(区)认定工作安排不一致,请申报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或从"广西教师教育网/全国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管理入口"进入报名网站查看,也可关注"梧州教育信息网"、户籍或人事档案所在地教育局公布的具体报名时间和相关信息。
二、认定机构
市教育局负责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县(市、区)教育局负责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市教育局直管单位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城区教育局认定。
三、认定对象
(一)2013年我区各高等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是指经国家或自治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并列入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招生计划,参加当年全国统一组织的招生入学考试,经自治区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录取进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学习,具备了取得师范教育类毕业证书资格,列入2013年毕业计划的人员。
2011、2012年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申请认定人员。
(二)参加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的人员。
四、认定条件
(一)户籍或人事档案在认定机构管辖区内。
(二)2013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认定教师资格学历和认定程序等按照《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参加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人员的学历要求,按照《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桂教师范〔2012〕31号文件执行,即申请高级中学、初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原则上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试点期间适当放宽到中等幼儿师范毕业学历。
(三)普通话水平等级标准执行《广西教育厅关于教师上岗及教师资格认定等普通话水平要求的通知》要求:申请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乙等及其以上等级,其中户口或工作单位在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乡镇、农村的非语文教学科目申报人员可放宽为三级甲等。
(四)具有符合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要求在认定机构指定医院,按照广西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报名办法及流程
认定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申报者按照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或从"广西教师教育网/全国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管理入口"进入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注册和填报申请人信息。
网上报名操作办法见附件2,或具体参见"中国教师资格网/申请流程"。网上报名结束后,报名系统关闭,不再接受网上报名。
(二)现场确认。按照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到确认点提交以下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凡只进行网上报名而未作现场确认者申报无效):
1.教师资格申请表(网上报名后导出,A4纸双面打印,原件一式2份);
2.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由申报者所在工作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的则由本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村委会或县政府等出具);
3.体检表(原件,A4纸双面打印,由各认定机构指定的体检医院出具,其中市区体检指定医院为:市红会医院、人民医院、工人医院、桂东医院);
4.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经确认点核对后原件退回本人,下同);
5.户籍证明(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6.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7.普通话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8.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师范类专业毕业申报人无需提供);
9.师范类专业毕业的申报人提供就读学校当年的招生计划、录取名册、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及成绩单、教育教学实习鉴定等证明材料1份,需盖有学校公章;
10.免冠彩色标准相片1张(小2吋,3.5×4.5cm)。
(三)报名结束,按照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凭借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地点领取证书或认定结果。
六、其他事项
(一)申报者必须如实填写本人的基本情况,网上申请材料必须与纸质申请表所填写的内容一致。对因填写错漏和申报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后果由申报者承担相应责任。
(二)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教师资格认定的宣传工作,我局在"梧州教育信息网"发布相关信息。
梧州市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日
附件1
梧州市201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表
认定机构名称 |
网上报名时间 |
报名网址 |
梧州市教育局 |
5月13日 08:00-6月10日 17:00 |
中国教师资格网,或从"广西教师教育网/全国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管理入口"登录 |
万秀区教育局 |
5月13日 08:00-6月10日 17:00 | |
蝶山区教育局 |
5月1日00:00-6月8日 23:59 | |
长洲区教育局 |
5月2日 08:00-6月10日 17:00 | |
苍梧县教育局 |
5月13日 08:00-6月10日1 7:00 | |
岑溪市教育局 |
5月10日08:00-6月 10日 17:00 | |
藤县教育局
|
5月15日08:00-6月10日 17:00 | |
蒙山县教育局 |
5月10日08:00-6月7日 18:00 |
备注:
1.申请人要按照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注册和填报申请人信息。网上报名结束后,报名系统关闭,不再接受网上报名。
2.市教育局负责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3.县(市、区)教育局负责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市教育局直管单位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城区教育局认定。
附件2
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系统网上报名使用说明
申请人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或从"广西教师教育网/全国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管理入口"进入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注册和填报申请人信息,具体步骤:
第1步: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后,参加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2011、2012年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网上报名流程。
第2步:阅读"申报人必读"和"确认服务条款",点击"下一步"。
第3步:选择资格种类和认定机构。
"资格种类":请按照本人申请的教师资格类型选择,如"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等;
"认定机构":申请高中和中职教师资格(含实习指导教师)请选择"梧州市教育局",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请选择本人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
第4步:选择确认点,请选择本人申请的认定机构;
注:选择正确的"认定机构"和"确认点"是关键步骤,如"认定机构"和"确认点"选择不正确,会导致认定机构无法确认。
第5步:阅读注意事项、填写身份信息、填写申请材料。
页面第一部分为"申请人的基本信息",此部分信息不可修改。如果需要修改,则需要点击上一步返回相应申报页面修改。
页面的第二部分为"登录信息",此部分信息为必填信息,无论是"暂存"还是"提交",申请人必须填写并记住自己设置的密码。
上传照片的格式要求:
1.照片文件类型必须为jpg,例如:00001.jpg;
2.照片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
3.申请人近3个月内的彩色证件照,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正面照,免冠,无头饰。请确保粘贴在申请表上及现场确认时提交的照片与此电子照片同一底版。
第6步:点击"提交",申报完成。
第7步:申请人登录。登录后可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查看申请状态、下载打印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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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大纲:教师资格考试全国统考考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