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总商会经济发展中心是由县工商联(总商会)发起、县民政局批准设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经费来源为县总商会会费和政府购买服务。为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报考条件:
1.招聘岗位:总商会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工作人员
2、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文字能力较强。2015年应届毕业大学生可持学生证等有效证明报考。中文类、新闻类、经济类专业可在参加面试时加3分,专业认定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
4、户籍不限,品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录取待遇和发展机会:
1、录取后享受机关单位编外合同工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2、有机会接触我县最优秀企业界人士,参加企业管理知识培训,积累丰富人脉资源。
3、发起设立单位出现编外合同工名额空缺时,根据录用后工作实绩考核成绩高低,可优先选择转为机关编外合同工。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委托 海盐科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全权代理。
招聘程序分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字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报考人员报名须按《招聘公告》规定的资格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相关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免冠同底证件照2张。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笔试、面试或聘用资格。
报名时间:2015年1月8日-31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17∶00)。报名人数不足18人的,报名时间顺延至2月28日。
报名地点: 恒隆广场A座11楼1108科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笔试及面试。报名人数超过12人(包括12人)进行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前9名进入面试。报名人数不足12人的,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考察。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如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靠前,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不笔试,则总成绩等于面试成绩。加分计算在面试成绩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由县总商会组织。
4、公示、录用。体检、考察合格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海盐人事人才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5、体检、考核、公示不合格或有自愿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岗位地点及工作时间
1.工作地点:海盐县总商会经济发展研究中心(新桥南路28号)
2.工作时间:参照公务员工作时间
五、其它注意事项:
1、凡《招聘通告》及资格条件规定的相关证件、证明未随身携带或缺少的,报名时一概不予受理。
2、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事宜,由录用对象本人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
3、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县总商会办公室负责解释。本次招聘的“招聘通告”、考生成绩、体检名单、公示等事宜都将在“海盐人事人才网”(www.hyrcsc.com.cn)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到网上查询。
五、咨询电话:0573--86023031/86129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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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盐县总商会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2、海盐县总商会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人员招聘考生承诺书.doc
海盐县工商联经济发展研究中心
201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