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宜宾长宁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9名)
根据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和《宜宾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我县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2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长宁县培风中学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长宁县光明街52号 |
教育教学 |
长宁县职业高级中学校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长宁县竹海路一段32号 |
教育教学 |
长宁县工业园区企业服务中心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长宁县竹都大道二段116号 |
为企业提供政策、科技、信息咨询,落实企业各项优惠政策等。 |
长宁县环境监测站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长宁县新华街75号 |
环境监测 |
长宁县房产管理处 |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
长宁县安宁路二段51号 |
负责全县房产管理的行政执法等工作 |
长宁县双河水务站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长宁县双河镇街道 |
负责辖区内涉水事务管理 |
长宁县人民医院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长宁县竹海路三段289号 |
医疗卫生 |
长宁县中医院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长宁县竹海路154号 |
医疗卫生 |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范围公开考核招聘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或具有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发文明确的紧缺专业人员,并且完全符合《长宁县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12月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其中,2015年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或职称资格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5年7月31日之后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学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29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的邮箱为cnxkhzp2014@163.com;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9日至1月13日18:00。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无人应聘的岗位,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相关单位前往相关高等院校直接择优选聘。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考核招聘中,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我县人社局负责的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要求准确填写《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报考者须在集中报名期间,将填写好的《报名信息表》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发送的,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由县人社局于2015年2月4日前采取网络或电话方式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并保持本人在《报名信息表》上所留的联系电话畅通。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通畅导致不能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报考者请在通知的规定时间内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前资格审查:
①含近期免冠证件照片的《报名信息表》2份;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5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普通班应届毕业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人社部门将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④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缴费
缴费采取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考生须在面试前,经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单。
五、加分
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宜人社发〔2011〕1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通知》(宜组通〔2013〕7号)等政策规定,符合国家、省政策规定报考事业单位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6分。
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在集中报名时间内将以下材料交到我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进行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名信息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组织部)出具的证明(附件2)、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报名信息表》和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
在本次报考前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或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六、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综合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只面试,不笔试。
(一)面试方式。教师岗位采取说课方式进行,除教师岗位外的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单、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如因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主要范围。说课包括:教学素养(教学神态、语言表达、粉笔字、发展潜力)、教学设计水平(教材分析、目标设定、教学步骤、教学重难点、教学理念)、知识素养(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方面;结构化面试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
(四)考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所有考生的总成绩及排名在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县人社局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中国三江人才网和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面试成绩、加分、总成绩及排名)。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进入体检的末位考生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可一并进入体检,如体检均合格,则确定为差额考核对象。
(二)体检标准
1.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教育系统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后意见)执行。2014年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在提供本人2014年教师资格体检材料后可免体检。
3.除教育系统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的其他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县人社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面试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九、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县人社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中国三江人才网和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年龄、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学位、职称、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拟公示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的人员公示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以及拟确认人员的材料报送人社部门后,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十、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县人社局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具体材料依据招聘对象的具体岗位条件要求确定)。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同级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下同)。
2.2015届毕业生应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明确有岗位要求的)、《就业报到证》。
3.其余人员应提供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凭县人社局的确认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社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特别提示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县人社局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中国三江人才网和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县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三、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31-4623001
监督电话:0831-4622736、5103556、5103735
附件:1.宜宾市长宁县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12月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加分证明材料
3.报名信息表
附件点击下载
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29日
附件1
宜宾市长宁县所属事业单位 2014 年12月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名额 |
条件要求 |
考评方式 |
开考比例 |
备注 |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学历或学位 |
专业 |
年龄 | |||||
长宁县培风中学 |
语文教师 |
专技 |
2 |
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说课 |
1:1 |
1.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3.须在两年内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未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由个人自动辞职或校方解聘。 |
长宁县培风中学 |
数学教师 |
专技 |
1 |
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数学类 |
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说课 |
1:1 |
1.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3.须在两年内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未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由个人自动辞职或校方解聘。 |
长宁县培风中学 |
英语教师 |
专技 |
1 |
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英语语言文学专业 |
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说课 |
1:1 |
1.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3.须在两年内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未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由个人自动辞职或校方解聘。 |
长宁县培风中学 |
政治教师 |
专技 |
2 |
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哲学类 |
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说课 |
1:1 |
1.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3.须在两年内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未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由个人自动辞职或校方解聘。 |
长宁县培风中学 |
计算机教师 |
专技 |
1 |
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
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说课 |
1:1 |
1.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3.须在两年内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未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由个人自动辞职或校方解聘。 |
长宁县职业高级中学校 |
语文教师 |
专技 |
1 |
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说课 |
1:1 |
1.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3.须在两年内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未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由个人自动辞职或校方解聘。 |
长宁县职业高级中学校 |
数学教师 |
专技 |
1 |
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数学类 |
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说课 |
1:1 |
1.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3.须在两年内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未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由个人自动辞职或校方解聘。 |
长宁县职业高级中学校 |
英语教师 |
专技 |
1 |
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英语语言文学专业 |
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说课 |
1:1 |
1.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3.须在两年内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未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由个人自动辞职或校方解聘。 |
长宁县职业高级中学校 |
心理教师 |
专技 |
1 |
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心理学类 |
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说课 |
1:1 |
1.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3.须在两年内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未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由个人自动辞职或校方解聘。 |
长宁县职业高级中学校 |
机械专业教师 |
专技 |
1 |
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机械工程类 |
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说课 |
1:1 |
1.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3.须在两年内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未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由个人自动辞职或校方解聘。 |
长宁县职业高级中学校 |
建筑专业教师 |
专技 |
1 |
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建筑学类 |
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说课 |
1:1 |
1.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3.须在两年内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未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由个人自动辞职或校方解聘。 |
长宁县职业高级中学校 |
学前教育教师 |
专技 |
1 |
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学前教育学专业 |
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说课 |
1:1 |
1.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3.须在两年内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未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由个人自动辞职或校方解聘。 |
长宁县工业园区企业服务中心 |
工作员 |
专技 |
1 |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 |
安全技术及工程 |
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结构化面试 |
1:1 |
1.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2.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长宁县环境监测站 |
监测员 |
专技 |
3 |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 |
环境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资源环境科学 |
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结构化面试 |
1:1 |
1.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2.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长宁县房产管理处 |
工作员 |
专技 |
1 |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 |
测绘工程技术 |
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结构化面试 |
1:1 |
1.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2.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长宁县房产管理处 |
工作员 |
专技 |
1 |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 |
工程测量技术 |
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结构化面试 |
1:1 |
1.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2.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长宁县双河水务站 |
工作员 |
专技 |
1 |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 |
水文与工程地质 |
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结构化面试 |
1:1 |
1.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2.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长宁县人民医院 |
麻醉医生 |
专技 |
1 |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其中,具备麻醉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学历放宽到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 |
麻醉学(其中,具备麻醉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专业为医学类) |
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具备麻醉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放宽到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结构化面试 |
1:1 |
1.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3.长宁县内在编在职医技人员不能报考。 |
长宁县人民医院 |
影像医生 |
专技 |
1 |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其中,具备影像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学历放宽到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 |
医学影像、放射医学(其中,具备影像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专业为医学类) |
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具备影像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放宽到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结构化面试 |
1:1 |
1.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2.其中,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的人员,须在三年内取得影像执业资格证,未按时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由个人自动辞职或院方解聘。 3.长宁县内在编在职医技人员不能报考。 |
长宁县中医院 |
麻醉医生 |
专技 |
2 |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其中,具备麻醉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学历放宽到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 |
麻醉学(其中,具备麻醉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专业为医学类) |
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具备麻醉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放宽到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结构化面试 |
1:1 |
1.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3.长宁县内在编在职医技人员不能报考。 |
长宁县中医院 |
影像医生 |
专技 |
2 |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其中,具备影像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学历放宽到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 |
医学影像、放射医学(其中,具备影像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专业为医学类) |
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具备影像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放宽到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结构化面试 |
1:1 |
1.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3.长宁县内在编在职医技人员不能报考。 |
长宁县中医院 |
检验医生 |
专技 |
2 |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其中,具备检验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学历放宽到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 |
医学检验(其中,具备检验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专业为医学类) |
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具备检验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放宽到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结构化面试 |
1:1 |
1.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3.长宁县内在编在职医技人员不能报考。 |
总计 |
|
|
2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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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注:1、本表各岗位相关的其他条件及要求请见本公告正文;2、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 栏分别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