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经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临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公开招聘的范围和岗位
1.范围。面向全国招聘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并完全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岗位。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为4名,其中:白沙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名、沙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名、临港开发区投资评审中心2名,具体岗位见《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2014-2015年度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工作职责。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和条件(详见《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2014-2015年度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 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参加市内人才引进、人事考试,按约定未满最低服务期人员。
(7)按规定不能报考机关事业单位的其他人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2日- 11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临港开发区人社局)915室(宜宾市翠屏区酒都路59号)。
(二)资格审查
报名者在报名时应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2014-2015年度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一份(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1 份;
3.有效的毕业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 份。
4.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一致的职称、执业资格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
资格审查合格者按川价费〔2003〕237 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 元,并领取面试通知单。
(三)报考要求
报考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评考核
(一)考评考核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测试总分均为100分,测试成绩进行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考核时间及地点
详见面试通知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凭面试通知单、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成绩发布
考生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考核工作结束后3 个工作日内,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中国三江人才网网站上公告考评考核成绩及排名。
考评考核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四、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公开招聘岗位,按照考生考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以工作业绩优秀的,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中国三江人才网网站上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检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按不低于体检要求的标准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可按照考核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五、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或自动放弃的或者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评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中国三江人才网网站上公示 7 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放弃,或因其被举报严重问题经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拟确认人员的材料报送人社部门后,因考生本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审核确认
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审核确认。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
通过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还须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关系的书面通知或者生效的人事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其余人员应提供有效的毕业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二)办理聘用手续
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用人单位凭临港开发区人社局的确认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特别提示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 临港开发区人社局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中国三江人才网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测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其责任和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咨询、监督电话
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报名咨询电话:
临港开发区人社局:0831-5108937、5108995
监督举报电话:5108027
附件:1.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2014-2015年度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2014-2015年度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rar
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5日
附件1
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2014-2015年度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名额 |
条件要求 |
考评方式 |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学历(学位) |
专业条件要求 |
年龄(周岁) |
职(执)业资格 | ||||
1 |
白沙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主管药师 |
专业技术 |
1 |
大专及以上 |
药学 |
4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主管药师及以上 |
专业技能测试 |
2 |
沙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外科医师 |
专业技术 |
1 |
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4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主治医师及以上 |
专业技能测试 |
3 |
临港开发区投资评审中心 |
投资评审专管员1 |
专业技术 |
1 |
本科及以上 |
建筑类 |
45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具有全国造价工程师证书和具有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
专业技能测试 |
4 |
临港开发区投资评审中心 |
投资评审专管员2 |
专业技术 |
1 |
本科及以上 |
建筑类 |
45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具有市政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同时具有公路工程预算资历 |
专业技能测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