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市纪委监察局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岗位:文秘 (公益性岗位)。
二、招聘人数:1人。
三、招聘条件
(一)岗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细心负责,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4.熟悉计算机应用与操作;
5.有相关工作经验、在报刊杂志上发表过文章、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6.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连续12个月以上,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记失业,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城镇“零就业”家庭,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
(二)专业、学历:中文、文秘、计算机、新闻、法学、政治等专业; 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三)性别:男女不限。
四、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按照市财政统一规定的公益性岗位政策享受相应待遇。
(二)休假待遇。除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外,在委局工作满一年后,按请休假制度享受相应休假。
五、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应聘人员可通过网络传送或寄送、面交报名材料等方式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由我委局按照报名条件组织人员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应聘人选资格。
(三)择优试用。经面试后,召开市纪委常委会研究讨论,按1:1的比例择优选定试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
(四)正式聘用。根据试用期间的现实表现,经市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间:截止到2014年12月19日下午17时。
(二)报名方式:
1.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自荐材料等相关材料发送至我委局邮箱(hcsjwgbs@163.com);
2.现场报名,请带上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自荐材料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河池市纪委组织部报名;
3. 通过邮寄形式,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自荐材料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寄至河池市纪委组织部。
(三)报名人员应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我委局组织部咨询。
联 系 人:林肖萍
联系电话:0778—2300991
联系地址:河池市新建东路13号(河池市纪委组织部)
中共河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河 池 市 监 察 局
201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