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机关后勤服务质量,确保机关单位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根据区编委办、区财政厅、区人事厅、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区直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实行聘用制问题的通知》(桂编办发〔2006〕41号)文件精神以及玉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玉林市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后勤服务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玉编〔2009〕65号)文件的精神,经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定于2014年7月27日进行兴业县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公开招聘考试。今年兴业县共计划公开招聘机关后勤服务人员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2014年兴业县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招聘计划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现役军人;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聘用期未满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范围:面向兴业县公开招聘。
1、兴业县户籍;
2、户籍不属兴业县,现在兴业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临时使用人员。
(二)对象:公开招聘机关后勤服务人员4人(详见2014年兴业县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招聘计划表)。
三、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4年7 月7日08︰00—11日17︰30(双休日除外)。
3、报名地点:兴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业县城玉贵路412号)
4、报名手续:凡符合条件者,可在网上下载《2014年兴业县招聘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以及到相关部门盖章审核。报名时,按简章要求,需提供如下所列举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和所在单位提供有关工作年限证明材料。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不少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一律不开考。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招聘领导小组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在两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复核的途径,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
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7月7日08︰00—14日17︰00(双休日除外)。
(三)缴交报名考试费和领取准考证时间
1、本次招聘实行现场缴交报名考试费,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缴交报名考试费。根据玉林市物价局玉市价〔2006〕120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须缴交报名费10元,笔试考试费50元,技能操作或面试考试费50元,共计110元。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缴费时间:2014年7月7日08︰00—14日17︰00(双休日除外)
2、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凭本人身份证到到兴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凭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4年7月23日08︰00—25日17︰30
四、考试
(一)考试分为笔试和技能操作或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全部参加笔试;报考汽车驾驶员岗位参加技能操作测试;报考工勤人员岗位参加面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成绩满分为60分。聘请有关专家采取入闱方式封闭命题,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2、技能操作。成绩满分为100分,聘请有关专家采取入闱方式封闭命题,主要测试汽车驾驶岗位所具备的初级技能,考试时间为90分钟。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人选确定,按招聘单位计划招聘岗位的人数,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4、考试时间:2014年7月27日(星期日)
上午8:30—10:00 《公共基础知识》,
上午10:30开始 技能操作或面试。
(二 )笔试、技能操作或面试地点以及考试有关事项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成绩当日在招聘单位和兴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
(四)总成绩同分处理办法
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技能操作或面试成绩)相同时,以技能操作或面试成绩高的定为进入考核、体检人选;技能操作或面试成绩相同,学历高的定为进入考核、体检人选。
五、考核和体检
考核和体检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进行,并根据计划聘用的岗位和人数,依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技能操作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 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如有考核、体检不合格的,由报考该职位的其他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一)考核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以及工作表现。考核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察后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二)体检
严格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与操作规程进行。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符合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严格执行考试聘用的有关规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核、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实行公示制度。拟聘用人员名单一律在招聘单位和兴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的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等。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管理权限办理审批聘用手续。
七、招聘人员的待遇
招聘的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聘用期间的工资待遇由县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待遇及相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按自治区《关于区直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实行聘用制问题的通知》(桂编办发〔2006〕41号)及玉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玉林市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后勤服务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玉编〔2009〕65号)规定执行。
八、招聘监督
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为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由县纪委监察局对招考工作的各个环节实行监督。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属报考人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保证考试聘用工作顺利进行。
九、本简章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775-3763865
2014年兴业县招聘机关后勤
服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代)
二〇一四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