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区卫生工作需要,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卫生队伍,经洛阳市编委、人社局批准,我区决定为乡镇卫生院(诸葛卫生院、李村卫生院、庞村卫生院、佃庄卫生院、寇店卫生院)公开招聘30名工作人员。为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聘用一批知识新、能力强、学历高的优秀人才,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队伍结构,提高医疗卫生水平。
二、报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4.具有拟聘用职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5. 截止至2014年11月30日,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或执业医师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三、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
根据各镇卫生院编制核定情况及岗位设置需求,此次拟招聘医务人员30名,其中:临床医学类14名,护理专业5名,临床医学检验专业2名,医学影像学专业5名,药剂学专业4名,全部充实到各镇卫生院。详见《伊滨区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采取考生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费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网址:洛阳人才网考试中心专区(http://www.Lyhero.com/exam)。
2.网上提交信息、上传照片时间:2014年12月9日9:00至12月11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或提交免考务费材料):2014年12月9日9:00至12月12日17:00。
3.报考资格初审
招考单位于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24小时内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4.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按规定交纳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网上缴费可使用银联在线支付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或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工商银行卡。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14年12月18日9:00至12月20日9:30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6.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方法到报名网站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
7.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考务费。拟免缴考务费的报考者应于2014年12月9日至12月1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到洛阳伊滨区管委会办公楼405房间提交以下材料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及户口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及户口本。
8.各职位报名人数与聘用计划数比例不低于4:1 。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专业,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该职位人员,退还已交考务费。
9.报考者关于资格审查的有关问题,请向各招考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见《伊滨区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10.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确定加分对象
1.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5分的政策:
(1)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目前在岗,截止2014年12月31日在洛阳市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
(2)在洛阳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3)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在洛阳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
2.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自行下载并填写打印《伊滨区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2);
(2)我省“大学生村干部”提交洛阳市委组织部出具的目前在岗、连续任职满3年(附件3,截止时间:2014年12月31日),且考核合格的证明(附件4);
(3)“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4)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大学生提交共青团洛阳市委、区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附件5)及期满考核合格证书。
3.提交加分材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提交时间:2014年12月15日—2014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提交地点:洛阳市伊滨区管委会二楼大厅社会事务局办公室,电话0379-69660989
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加分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将在伊滨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lyybq.gov.cn/“公告公示”专栏)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5分的政策。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2014年12月20日上午9:0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科目:医疗类(包括临床医学、药学、临床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学专业)考试《医学基础知识》一科,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护理类(包括护理学专业)考试《护理基础知识》一科,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4.笔试成绩将在洛阳人才网考试中心专区(http://www.Lyhero.com/exam)、伊滨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lyybq.gov.cn/“公告公示”专栏)进行公示,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
5.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四)面试
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指导,伊滨区组织人事局、社会事务局组织实施,伊滨区纪律工作委员会全程监督。
1.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笔试缺考、作弊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办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试者解决实际问题和实际操作的能力,面试测评的要素分五个方面:即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和操作熟练程度。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将通过伊滨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lyybq.gov.cn/“公告公示”专栏)予以公示,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
3.面试资格确认
应试者须在面试前到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采取考生本人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考生填写《伊滨区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确认表》一式2份(见附件6),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1)有效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毕业证(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内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原件)
(4)学历认证报告。中专学历需提交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交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且出具时间在一周之内);
(5)就业报到证(外省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需经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盖章;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空白就业协议书(全套));
(6)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见附件7)。
(7)面试资格确认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登陆伊滨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lyybq.gov.cn/“公告公示”专栏),查看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和通知。
因应试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确认成功的应试者,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发放《面试资格确认单》。
若某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的招录职位人数,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其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对于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大于聘用计划的招录职位,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4.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生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在伊滨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lyybq.gov.cn/“公告公示”专栏)予以公布,请届时登陆查看。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学历层次、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和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拟聘用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的内容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伊滨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lyybq.gov.cn/“公告公示”专栏)予以公示,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
(六)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拟聘用计划,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有关规定和办法,对进入考察人员进行考察资格复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资格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新聘用人员。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7日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被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纳入编制管理,区组织人事局办理有关手续,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面试资格确认、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本次招聘工作由纪委全程监督。
本方案解释权由伊滨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