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伊犁州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自治区《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发〔2013〕141号)、《关于下达伊犁州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计划的通知》(新人社函〔2014〕494号)精神,结合伊犁州直实际,采取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2014年伊犁州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27名。其中:州本级事业单位20名、乡镇卫生院443名、乡镇社会保障民政服务中心64名。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招聘职位详见《2014年伊犁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及学历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A类岗位中临床医学、中医临床(中西医结合)、公共卫生、医学影像岗位:符合报考《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条件。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函授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的毕业生报考A类岗位中临床医学、中医临床(中西医结合)、公共卫生、医学影像岗位须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报考护士岗位须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应聘人员学历应是经国家、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7.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指1978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个别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其他年龄阶段的计算方法依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详见《2014年伊犁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伊犁州直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具有专业技术高级以上职称)、在伊犁州直服务期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不受户籍限制。服务期规定一年的满八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二年的满十六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三年的满二十四个月以上。
应聘人员毕业证书取得时间、迁移户籍、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期等计算时间截止:2014年12月1日。
(三)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以及法律规定不能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2、近三年以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3、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4、不宜列入公开招聘范围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岗位、要求及类型
招聘岗位详见《2014年伊犁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查阅及下载地址: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http://www.xjylrlzy.gov.cn/)。
招聘岗位类型:卫生系统医生岗位为A类、卫生系统护理(助产)岗位为B类、伊宁卫校医学教师岗位C类、大中专院校其它教师岗位为D类、其他岗位为E类。
报考A类、B、C类岗位的专业请查阅参考《2014年伊犁州县市、乡镇卫生院招聘需求专业参考目录》,报考D类、E类岗位的专业查阅参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2014年)》。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缴费时间:2014年12月2日至12月8日。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8日19︰30(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登录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http://www.xjylrlzy.gov.cn/)点击“考试报名”栏,按照《报名流程》进行。
3、打印准考证时间:2014年12月15日至12月17日。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17日19点30分。
4、报名费和笔试费标准。报名及笔试考试费按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执行。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每人每科40元。
5、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简章有关要求和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应严格按招聘岗位的要求、条件如实报名。如考生个人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提供个人信息不实,资格审查期间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6、应聘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经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4年12月20日,考场设在伊宁市(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科目(两门课程):
(1)A、B、C卫生类岗位笔试科目为: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医学基础知识(维吾尔医学、哈萨克医学、蒙医学)。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2)D、E类岗位笔试科目为: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申论。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100分。
3、笔试试卷命制。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字)、哈萨克文字、维吾尔文字、蒙古文字统一命制。
4、答题要求。报考A、B、C卫生类专业的考生统一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字)答题(其中维吾尔医学类专业,使用维吾尔文字试卷答题;哈萨克医学类使用哈萨克文字试卷答题;蒙医学类使用蒙古文字试卷答题),报考其它专业的考生,可选择试卷文种答题。蒙古文字试卷仅限于报考蒙医学类专业的考生使用。
5、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在笔试成绩上加10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10分;
(3)母语为国家通用语言(汉语)的考生笔试使用维吾尔文字、哈萨克文字、蒙古文字答题的,在笔试成绩上加10分;
(4)在伊犁州直服务期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在笔试成绩加10分。服务期规定一年的满八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二年的满十六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三年的满二十四个月以上。
(5)报考A类岗位中临床医学、中医临床(中西医结合)、公共卫生、医学影像岗位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含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20分,报考A类岗位中临床医学、中医临床(中西医结合)、公共卫生、医学影像岗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含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50分;
(6)报考B类岗位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含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20分;
(7)报考乡、镇(不含街道、社区)所属事业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毕业生,在笔试成绩上加10分;
(8)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在笔试成绩上加20分(硕士学位证的专业必须与报考专业一致);
符合上述情况者,只能加分一次,不能累计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面试的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14年12月29日,考生可登录伊犁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www.xjylrlzy.gov.cn)自行查询笔试成绩和排名入围情况。
(三)面试入闱资格审查
1、面试入闱的确定: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不含缺考人员),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出现空缺岗位列入调剂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若有放弃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面试入闱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1月6日—1月8日。
3、面试入闱资格审查地点:另行通知。
4、资格审查要求: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审查,需在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自行下载并填写《2014年伊犁州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并持下载的《报名表》、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和招考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资格审查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其中:
(1)报A类岗位中临床医学、中医临床(中西医结合)、公共卫生、医学影像岗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含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成绩单);
(2)报考A类岗位中临床医学、中医临床(中西医结合)、公共卫生、医学影像岗位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含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须提供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成绩单);
(3)报考B类岗位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含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须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成绩单);
(4)服务期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伊犁州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相关证明;
(5)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伊犁州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关证明;
(6)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须提供有关部门颁发的证书和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在资格审查结束时向考生告知。
3、面试形式:
A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B类岗位:采取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
C类、D类岗位:采取试讲(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
E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满分100分,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比例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否则为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4、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
如有总成绩相同的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笔试成绩仍相同者,根据笔试专业(或申论)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体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由人社部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人社部门批准,可另行指定县级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名额,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六)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递补、调剂
递补、调剂必须在面试合格人员中进行。因体检、政审和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在各岗位上依次递补。因无人报考或招聘数量不足造成的岗位空缺,在本县(市)各相同岗位(同专业)上按总成绩高低依次调剂,本县(市)内无法满足递补调剂的空岗由全州范围内调剂。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审定后,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实名举报反映的问题由人社、卫生、监察等部门核查。
(九)培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符合聘用条件的,在规定时间内到伊犁州社局报到参加培训,培训合格人员由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十)监督及其他要求
1、伊犁州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等部门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秉公办理,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2、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招聘过程中有关岗位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及时进行公告。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伊犁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www.xjylrlzy.gov.cn)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负。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本招聘简章未尽事宜,由伊犁州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业务咨询: 0999-8028212(伊犁州人社局事业处);
0999-8020154(伊犁州人事考试中心);
0999-8020501 (伊犁州卫生局组织人事处);
技术支持: 0999-8085577(伊犁州人社局信息中心);
监督电话: 0999-8035592(伊犁州人社局纪检组公室);
0999-8126532(伊犁州纪委纠风室)。
附件:1.2014年伊犁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rar
2. 2014年伊犁州县市、乡镇卫生院招聘需求专业参考目录.rar
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4).rar
伊犁州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