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日期:2014年11月14日)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本科学历学位的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技师以上技能证书(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的不作要求)。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9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副高以上职称的,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4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见招聘岗位表)。
6.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的身体条件;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与所报岗位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等。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9-30日9:00-17:00
报名地点: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人事处,综合楼821室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1个岗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一吋免冠正面彩照2张;填写《徐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未就业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报到证》、资格证书及获奖证书等。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招聘职位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不能开考的岗位,退还报名考试费用。
报名考试费每人100元。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可于12月4-7日在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xzjsxy.com)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和实施办法
(一)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内容包括高等教育、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学生工作管理等教学理论。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辅导胜局。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人员,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内容为理论教学(说课)、技能操作和综合答辩。面试重点考察报考者的专业素养、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和科研水平。
(二)面试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下由江苏省技师学院组织实施。按照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办法现场告知考生。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由监督员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占30%、理论教学成绩占20%,技能操作占30%、综合答辩占20%。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由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出现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招聘工作各环节均按规定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和所学专业、拟聘岗位、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以及在招聘公告中对该岗位提出的其他条件。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
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报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批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按岗位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对考生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的单位,由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视情况责令纠正或宣布招聘结果无效。
八、本公告由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83446711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3732198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83446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