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恩施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关于做好2014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4]19号)文件精神,结合单位编制计划,恩施州广电局拟专项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特此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及专业要求
(一)恩施电视台包装制作1名。
动画、多媒体制作、数字媒体技术、数字媒体专业。
(二)恩施州人民广播电台2名。
1、灯光1名。灯光设计、照明艺术、光源与照明、光学、应用光学、光学工程、影视艺术技术、广播电视工程。
2、音响1名。音响工程、演出音响设计、录音艺术、声学、广播电视工程、影视艺术技术、舞台设计专业。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未满2周年的(期限自作出处理结论之日算起);
5、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学历条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和按第一批本科线录取的高等院校应届或往届优秀毕业生。
(三)年龄条件:本科生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硕士研究生 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恩施传媒网站和恩施电视台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截止2014年4月26日17时30分。
2、报名须提供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样表附后);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科和研究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推荐表”;
(4)已经参加工作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1份;
(5)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5张。
(三)资格审查、测试。由选聘工作专班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其本人。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相应测试,测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待定。
(四)考核。对通过测试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由招聘工作专班组织实施,对招聘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成绩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考核,并写出考核材料。
(五)体检。根据测试及考核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具体由用人单位组织拟聘对象到县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六)确定拟聘任人选。体检合格后,拟聘人选提交局党组研究决定,然后将拟聘人员的相关资料报人社部门备案。
(七)公示。对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在本单位公示并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以上。公示后发现有不符合选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相关人员的专项招聘资格。
(八)办理备案及聘用。专项招聘工作完成后,将专项招聘工作实施情况,《拟聘人员备案名册》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专项招聘的人员,严格实行岗位聘用、合同管理。专项招聘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5年以上承诺协议。
五、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恩施州广播电影电视局政工人事科(405室)
联系人: 刘剑
联系电话:0718—8305020 13593607016
传 真:0718--8305099
恩施州广播电影电视局
201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