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服务中心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服务中心,为自治区气象局正处级直属事业单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理论和政策水平;
(三)事业心、责任感强,勤奋敬业;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法乱纪记录;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宣传科普中心编辑人员2名,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服务中心信息服务人员1名。每位报名者只能报名一个职位,招聘职位具体条件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服务中心201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见附件1)。
四、招聘工作步骤和程序
根据招聘岗位类别和性质,招聘工作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办法,原则上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者应填写、打印专用《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二份,并贴好近期免冠2寸彩照,另准备同底2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照片背面写清姓名、报考岗位名称),于报名时一并提交招聘单位。
(2)报名者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普通话等级证等相关报考资格所需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者须对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2.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2014年10月17日至31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3∶30-6∶00。
(2)报名地点及方式:报名者可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服务中心(南宁市新竹路30号气象综合楼703室)现场报名;也可将电子版报名材料发送至区气象服务中心电子邮箱(gxqxfwzx@sina.com)网上报名。
(3)报名者须对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3.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二)面试
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序等。
(三)考核
面试结束后,以考生成绩(直接按面试成绩计分)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的性质和特点,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结束后,按照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四)公示、聘用及相关待遇
对于拟聘用的人选,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核、聘用、工资等手续。聘用人员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聘用后的有关待遇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服务中心编外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五、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自治区气象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自治区气象服务中心成立招聘工作小组。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气象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5878603,监督电话:0771—5858765。
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服务中心
2014年10月17日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服务中心2014年度公开招聘事工作人员计划表.rar
2.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服务中心201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