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服务中心队伍建设,优化干部职队伍结构,提高工作效能,确保服务中心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拟面向社会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制定本招聘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根据厅对聘用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由厅办公室、人事处、机关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坚持从“遵纪守法、职业道德、素质能力、专业技术、服务意识”等方面严格筛选,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二、招聘条件
南宁市户口,年龄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有一定的工作经历。
三、招聘步骤
(一)报名。以自行报名、推荐等形式报名,由机关服务中心完成报名情况收集整理工作。
(二)资格审查。按照报名人员的情况和所招工作人员的需求,由办公室、人事处、机关服务中心完成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
(三)面试考核。机关服务中心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重点考察道德品质、服务意识、业务技能、安全意识等,综合考察应聘人员的整体素质。
(四)上报审批。机关服务中心综合以上考核情况,提出拟聘用工作人员的建议名单,按厅机关招聘合同制的程序将情况逐级上报审批。
四、报名时间
2014年10月13日至2014年10月20日,分别在我厅网站和广西人才网刊登招聘启示。
五、资格审查
2014年10月20日至2014年10月24日。
六、面试
面试时间:待定,地点:待定。
七、待遇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18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工资为1800元/月,工龄工资1至10年(含10年)每年增10元/月,10年后固定工龄工资200元/月;技能工资:技师(中级职称)50元、高级工(处级职称)40元,中级工30元、初级工20元;办理“五险一金”。
机关服务中心
201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