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杭州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杭州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为杭州市卫计委直属的财政适当补助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1名。依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范围及条件
招聘 岗位 |
招聘 人数 |
基本条件 |
具体条件 |
学历及专业要求 |
卫生人才评价与统计 |
1 |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
1.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医疗卫生机构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3.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 |
卫生统计学、公共事业管理(卫生方向)、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
注:有关工作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4年9月30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9日至31日(9:00—12:00,14:00—17:30)。
2、报名地点:杭州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上城区孝女路2号708室)。
3、报名方式:报名者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个人简历(学习、工作等经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以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记录为准)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以及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到现场进行报名,不接受邮寄、电话、网上等方式报名。
4、报考人数不足招考计划3倍的,不开考。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40%和60%。符合报名条件,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考生凭身份证参加考试,迟到30分钟以上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1、笔试内容: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核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则按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五、公示及聘用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孝女路2号708室
联系电话:0571-87926751
联系人:丁老师
杭州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
201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