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保护国家砂石资源,规范河道砂石开采活动,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经县河道采砂管理领导小组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2、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1974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男性;
3、初中及以上学历;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时间及其它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4年10月21日~10月23日。
高河:怀宁县水利局四楼人事股。
石牌:怀宁县河道采砂管理局三楼办公室。
2、报名时需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
3、联系人及电话:
县水利局(高河)董州海、徐洪浩 4636010。
县河道采砂管理局(石牌)李 ? 4827786。
四、考试内容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协调沟通能力。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根据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情况。
体检工作由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规定执行,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1、聘用人选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确定,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
2、按国家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五险”。
3、工资待遇:基本工资1000元+考勤工资(25元/天,满勤750元)=1750元。
4、根据月工作业绩考核情况在年终给予绩效工资奖励。
5、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给予聘用。聘期1年,聘期期满考核合格,可予续聘。
七、本招聘公告由怀宁县水利局负责解释。
怀宁县水利局
201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