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有效推进我县城乡规划建设,实现县城规划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共务川自治县委关于研究县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及省级卫生文明城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的专题会议纪要》(务委专议〔2014〕1号)和《自治县人民政府(2014年)第六次常务会议暨第六次县长办公会议纪要》(务府常议〔2014〕6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一批县城乡规划建设执法大队协管人员,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务川自治县2014年公开招聘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建设执法大队协管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公开招聘人员的性质、对象、名额
(一)招聘性质:属单位聘用合同制临时人员;
(二)招聘对象:本县户籍的城镇居民或农民;
(三)招聘名额:公开招聘县城乡规划建设执法大队协管人员20名(其中女性3名,男性17名)。
二、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依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聘用。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要求,实行“一年一聘”合同制上岗。
三、报聘对象基本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社会公德,无违法乱纪行为。
(三)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经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体检合格,身体条件适应规划执法工作需要,热爱劳动,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精神。
(四)初中及以上文化,年龄18周岁(1996年6月1日以前出生)以上30周岁(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退伍军人或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者,年龄放宽到35周岁)。
(五)同等条件下学历较高者或规划区域内失地农民优先录用。
(六)持有A2及以上驾驶证有实践驾驶经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
2.超计划生育的人员。
四、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每月1000元,并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其余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实行绩效考核奖励。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4年6月16日—6月19日下午17:30止。报名地点:务川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本招聘简章通过务川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zwuchuan.gov.cn/)、务川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宣传栏等媒体予以发布。
报名时须交:近期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审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户口簿原件交复印件各一份;所在地或居住所在地计划生育证明和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报名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每人交100元的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对审查合格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4年6月20日。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和体能测试的方式择优聘用,均实行100分制。面试成绩占总考试成绩的40%,体能测试成绩占总考试成绩的60%。考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1.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听题面试方式进行,成绩实行百分制,考生必须持有效身份证或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才能进入面试。面试时间:6月21日上午08:30,面试地点:城关中学。
2.体能测试:100米短跑、立定跳远、男子俯卧撑(女子仰卧起坐)、1000米中长跑,以上体能测试项目各占25分,总100分。体能测试由领导小组临时指定相关人员组成体能测试组,在测试地点当场进行。测试中,报考人员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成绩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需在此项目测试过程中当场向在场的纪检监察人员提出,对事后报考人员提出异议或举报问题的申请一律不予受理。体能测试结束后将按《体能测试方案》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评定出测试成绩。考生必须持有效身份证或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才能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6月22日上午08:30,测试地点:城关中学。
3.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40%+体能测试成绩×60%。
(四)体检
根据面试和体能测试总成绩择优从高到低依次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遇总成绩并列的,以学历较高者、县城规划区域内失地农民、持有A2及以上驾驶证有实践驾驶经验者、体能测试成绩较高者依次优先录用)。女前3名、男前17名参加体检;报名人数不足女3人、男17人名,全部参加体检,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工作人员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单位负责,体检时间为6月23日上午8:00分,体检集中地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文件和招考简章规定身高、视力要求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聘用环节;体检不合格人员及时告知其不合格项目。体检一次性进行,凡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复查,认定为不合格。人员不足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依次实行递补确定体检人员。
六、聘用
(一)拟招聘人员公示。按面试和体能测试总成绩、体检合格人员及相关规定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名人数不足女3人、男17人时,按体检合格人数1:1比例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公示5天。
(二)办理聘用手续。
拟招聘人员公示期满后,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14年6月30日上午9点召集聘用人员集体谈话,并签定《劳动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的时间内不签定《劳动聘用合同》者或指定时间内不报到上岗者,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三)上岗后聘用合同解除或终止。
1.本人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的,可解除合同。
2.工作期间违法乱纪或徇私舞弊的,主管部门有权提前解除或终止合同。
3.不服从安排或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主管部门有权提前解除或终止合同。
4.政策法律规定需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按规定解除或终止合同。
七、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原则。对招聘工作人员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其它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
本简章及未尽事宜由务川自治县公开招聘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建设执法大队协管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2—5625440、5622774
监督电话:0852-5621141(县监察局)
务川自治县公开招聘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乡规划建设执法大队协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