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镇机关部门工作人员队伍,提高部门工作效率,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民众镇党政办、人社分局、财政分局等10个单位共18名工作人员。现将相关招聘内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不得应聘。
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见附件1。应聘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招考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是否具有工作经历,应以单位出具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等材料为依据。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16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为2014年7月21日至7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报名方式:到报名地点现场填写报名表;报名地点:中山市民众镇六百六路镇政府四楼组织人事办;联系电话:0760-85168208,联系人:周小姐。
2、投诉电话:中山市民众镇人民政府,0760-85168315或85168208。
(二)报名要求
1、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规定地点现场报名。
2、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原则上要求一致。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携带填写清楚的《民众镇政府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和计生部门开具的计生证明等原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2张。
5、报名时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6、授权委托书他人代为报名的,须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授权书原件。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统一由中山市民众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为2014年7月28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2、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原则上不能低于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3、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民众镇人民政府等网站上公布。
4、注意事项:因报考者个人电话通讯故障联系不到或未按通知指定时间参加考试者,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初定为2014年8月4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面试对象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数量,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2、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在中山市民众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3、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若总成绩相等的,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者录用。
五、体检
(1)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中山市机关雇员雇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参聘人员自行负担,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2)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公示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由民众镇组织人事办将公开招聘有关材料报民众镇党委会议审定,在中山市民众镇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民众镇党委会决议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由民众镇组织人事办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本公告由中山市民众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民众镇组织人事办
2014年7月16日
2、民众镇政府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