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委员会是依法独立、公正、高效地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常设仲裁机构。恩施仲裁委员会已依法成立,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仲裁员。
一、报名条件
公道正派、诚实守信,身体健康,热爱仲裁工作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
(二)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的;
(三)曾任审判员满八年的;
(四)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
(五)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
二、报名时间:
2014年7月16日起至2014年7月25日。
三、报名方式:
采取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将相关资格证明文件送交至恩施自治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四、选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依其提交的资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及《恩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章程》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查。
(二)本会聘任:向受聘仲裁员发放聘书并向社会公布。
联系电话:0718-8233274
邮编:445000
邮箱:1114865098@qq.com
联系人:陈宽才卢小林
201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