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防雷设施检测所为隶属于市气象局管理的事业单位,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为市政府委托市气象局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6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中山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具体见附件1)
应届毕业生是指2014年毕业(须于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社会人员报考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6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名。
(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中山市气象部门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后开始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至6月4日17:30,以收到电子邮件的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加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网络报名审核不通过的不接受现场资格审查确认。将报名资料发至中山市气象局电子邮箱zs-qx@163.com,请将邮件主题和报名表附件的文件名设为“岗位编号-姓名”,如:“ZSQX201401-张三”,不接受其它格式的个人简历,请勿重复报名。联系人:容小姐,电话:0760-88622297。
2.投诉电话:中山市气象局纪检组,0760-88616309。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原则上要求一致。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凡属于“三支一扶”毕业生等政策条件加分的,须在网络报名时申报并在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
1.中山市气象局人事科在报名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将初审结果电话答复报考者。初审合格的,通知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2.笔试前一天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请带齐所需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中山市气象局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查(地址:中山市西区升华路6号),通过审查并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笔试资格。未能在资格审查当天17:00前将资料送达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遗失不补。
3.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1)应届毕业生需提交:①《中山市气象部门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需插入电子版照片;②《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③内地居民有效身份证;④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⑤英语等级证书;⑥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2)社会人员需提交:①《中山市气象部门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需插入电子版照片;②内地居民有效身份证;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④英语等级证书;⑤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部分气象基础知识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相关应知应会内容,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闭卷考试。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另行提前电话通知。
3.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气象局网站上公布。
4.因报考者电话通讯故障等个人原因联系不到或未按通知指定时间参加考试者,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比例为1:3,从每个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2.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分别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气象局网站上公布。
3.由中山市气象局成立面试评委小组,统一时间进行考评。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由中山市气象局指定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核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选,由中山市气象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二)考核不合格的或放弃考核资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气象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本公告由中山市气象局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中山市气象局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