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疾病预防控控制中心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辅助服务雇用人员1名,经领导班子会议研究,拟定招考方案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人数
疾病预防控制或健康相关危险因素检测岗位1名。
二、招考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强工作责任感和良好的文化修养,作风扎实,能吃苦耐劳,勤奋工作,愿意履行《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义务。
(二)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预防医学或检验相关专业。
(三)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雇员管理及薪酬
雇用人员按照市有关文件要求管理,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经考核称职,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
薪酬按《佛山市直单位雇用人员工资标准及相关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执行,首次雇用大专学历人员月薪为2200元,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月薪为2400元,试用期薪酬按月薪的80%标准计发;社保福利、医疗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4年7月28-8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报名地点: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影荫路3号13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757-82212055,电子邮箱:fscdc@fscdc.gov.cn。
(二)报名要求:报名者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户口簿、已婚人员提供计生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红底彩照小一寸2张。报名表及相片电子版发电子邮箱。
(三)考试
1.笔试:《综合行政能力测试》,考试时间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的统一安排。
2.面试:考核应试者语言表达与应变能力。(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3.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60分为合格,对考试合格的人员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总成绩在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公告。
(四)体检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的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七)公示
拟雇用人员名单在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公告。
五、雇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雇用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附件: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