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机关雇员招聘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高级雇员和1名普通雇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岗位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对象:高级雇员岗位招聘具有国家承认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普通雇员岗位招聘具有国家承认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2014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在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参加报考,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3、思想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体见附件1招聘雇员岗位表)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或在处分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
5、身体健康。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地点:中山市松苑路1号市府大楼709室
(三)报名时间:2014年6月23至24日共2天,办公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四)报名要求
1、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同版),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委托他人报名的,需出具报考者的报名委托书、所需证明、证件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填写报名表(附件2)。报考者自行在网上下载并双面打印一式两份,随其他报名资料一并上报审核。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每位报考人员只限报考1个岗位。
3、报考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考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将情况通报相关部门。
(六)发放准考证
经报考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由我局办公室于笔试前2天通知考生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由于考生电话不畅通知不到或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遗失不补。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 笔试
考试时间:2014年 6月30日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高级雇员岗位笔试进行日语专业能力测试,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50%。日语专业能力测试分笔译、交传和同传三部分,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然后依据4:3:3的权重计算出笔试成绩。笔译测试要求考生在90分钟内完成不少于1500字符的日汉互译作业(日译汉、汉译日题量各占50%)。交传和同传两部分各分为日译汉、汉译日两个作业单元进行现场考核。考生仅有一次听取音频文本的机会。
普通雇员岗位笔试进行西班牙语笔译测试。
笔试结束后,视笔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低于最低入围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我局门户网站(www.zsnews.cn/zt/zsqwj)为考生提供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入围的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拟雇用人数1:5的比例,由我局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入围考生人数少于1:5比例的,按笔试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二) 面试
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5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雇用岗位拟雇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体检按《中山市机关雇员雇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我局承担。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考察合格人员将在本网站公示5天。
五、雇用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后,择优雇用。
本通告由我局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0-88383905。
中山市外事侨务局
201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