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东凤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中山市有关文件精神,中山市东凤镇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流动党员管理服务中心、宣传文体服务中心、卫生监督所、卫生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等9个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公开招聘符合岗位相关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符合相关年龄条件。具体要求:年龄30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5月21日后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是指 1978年5月21日后出生;
5、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符合具体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中山市东凤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的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是否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以单位出具证明、劳动合同等材料为依据。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前10个工作日在中山市人社局网站上发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为2014年5月21日和5月22日、23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东凤镇凤翔大道128号东凤镇人民政府七楼702室东凤镇组织人事办公室。联系人:梁小姐、郑小姐,联系电话:0760-22600391。
2、监督电话: 0760-22613362。
(三)报名要求
1、按照本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规定地点现场报名。
2、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在报名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3、凡属于“三支一扶”毕业生等政策条件加分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报名人员须如实填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提供以下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证书、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或技能证、基层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以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3张及彩照的电子版。
5、报名时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科目,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2014年5月31日上午9:00-11:00(如有变动,另行电话通知)。
3、笔试地点:考试前3天由组织单位通知报考者或在东凤镇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
4、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计算)。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5、注意事项:因报考者个人电话通讯故障联系不到或未按通知指定时间参加考试者,取消考试资格。
6、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将笔试成绩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数量,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2、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社局网站上公布。
3、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40%+面试成绩×60%,合成总成绩聘用分数线划定为60分。
4、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
1、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2、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视情况是否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核
体检合格后按规定进行考核,考核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核不合格的或放弃考核资格的,视情况是否依次递补考察。
七、公示与聘用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本公告由东凤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附件1:中山市东凤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rar
中山市东凤镇人民政府
201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