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金花街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推进力度,提高工作成效,将垃圾分类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金花街垃圾分类指导员3名,有关要求如下:
一、岗位要求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招1名),写作水平较好,能熟练操作电脑;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招2名),有志于垃圾分类管理和服务工作,具有优良的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优秀的团队合作意识和甘于奉献的精神,责任感较强。
2.身体健康,男女不限,专业不限,户籍以本街常住人口优先,年龄:男40-50周岁,女35-45周岁,身体状况良好者可适当放宽年限。
3.本岗位为社区公益性岗位。
4.优先考虑聘用有垃圾分类督导员工作经验者、辖内下岗职工。
5、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天八小时弹性工作时间。
二、工作内容
垃圾分类督导员工作职责:宣传、指导、监督、服务,并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记录,为各项工作提供基础资料。
1.宣传垃圾减量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向居民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的目的、意义、方法,动员居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普及垃圾源头减量的具体做法,逐步提高居民垃圾分类投放的准确率。
2.指导居民进行正确的垃圾分类,并按规定时间、地点将分类后垃圾准确投放到相应的分类收集容器中,详细记录居民分类情况,监督环卫工、清洁工做好生活垃圾二次分拣与收运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薪酬待遇
由街环卫站参照《金花街编外工作人员人事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根据聘用人员学历、经历、能力确定职级与薪酬。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4年7月4日起,在街道办事处张贴招聘公告,同时在广州荔湾网(网址:
www.lw.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时间:2014年7月4日-7月31日。
2、地点:现场报名请于工作时间到金花街道办事处城管科办公室(西华路金花直街11号二楼),联系人:许小姐,联系电话:81072431。
3、注意事项:报名人须提供资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证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个人简历,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 取消资格。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电话另行通知具体面试时间。
(四)体检
按面试结果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顺序递补。
(五)录用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附件:金花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