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引进和培养高素质人才实施办法〉和〈湖州市人才柔性流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湖政发〔2004〕27号)文件规定,湖州市少年宫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湖州市少年宫:湖州市团市委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办公地点位于湖州市仁皇山新区科博中心。主要承担公益性校外教育活动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培训部教师岗位共1人。
(一)招聘条件
符合《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引进和培养高素质人才实施办法〉和〈湖州市人才柔性流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湖州市少年宫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2、专业。书法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6月15日期间,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湖州市少年宫书法教师岗位+姓名”)到专用邮箱814276077@126.com,附报名表(样式见附件1)。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3天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团市委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后,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采用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以百分制记分法进行综合评定打分。
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测评要素按岗位分别确定,一般包括岗位认知、适应能力、专业水平和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急应变等综合素质。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成绩,成绩最优者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湖州市少年宫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湖州市少年宫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湖州市少年宫网站(http://www.huzhouqsng.com,通知公告);
2、共青团湖州市委网站(http://www.54.org.cn,政务公开/招聘公告);
3、湖州人才网(http://www.hzhr.com,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湖州人才网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共青团湖州市委(办公室):0572-2398617;
2、市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办):0572-217593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2-2399908
附件:
湖州市少年宫
201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