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引进和培养高素质人才实施办法〉和〈湖州市人才柔性流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湖政发〔2004〕27号)有关规定,湖州市公路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湖州市公路管理局:行政类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县级。办公地点位于湖州市区。主要承担全市公路养护行业管理、公路路政执法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4人。
(一)招聘条件
1、学历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2、招考对象:应届生或社会人员;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20日以后出生);
4、户籍要求:不限;
5、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二)有关说明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2014年9月30日。历届生在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后未在湖州就业及缴纳社保(劳动用工关系不在湖州)。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应聘人员应于2014年6月20日起至2014年7月5日期间,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到专用邮箱:湖州市公路管理局:420811114@qq.com,附报名表(样式见附件)。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7天内,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确定考试考核有关安排,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后,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采取面试形式,面试总分为100分。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面试测评要素按岗位分别确定,一般包括岗位认知、适应能力、专业水平和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急应变等综合素质。
(三)体检、考核
根据考生的综合表现确定最终入围人员,并按1:1的比例确为体检、考核对象。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本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经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湖州市公路管理局组宣人事科(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2-2112687(联系人:郭宇红、张群)
附件:
1、湖州市公路管理局高层次人才引进招聘岗位表.doc
2、湖州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 .doc
湖州市公路管理局
201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