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南昌航空大学辅导员招聘公告
一、 学校简介
南昌航空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文管经法教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创建于1952年,是全国首批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1985年开始培养硕士研究生,1990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先后隶属于航空工业部、航空航天工业部、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1999年开始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政府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是江西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的具有鲜明航空、国防特色的高等学校。
学校坚持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现有教职工2000余人,专任教师1300余人,其中教授180多人、副教授400多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5%;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370多人、硕士学位的教师760多人,约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6%;博士生导师19人,硕士生导师440人;有双职双聘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5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30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全国优秀教师5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人;全国模范教师暨全国高校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1人;中国工艺美术大师1人;江西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人,江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科研学术骨干1人,江西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3人,省(部)级学科带头人51人,省(部)级中青年骨干教师80人,江西省文化艺术学科带头人2人;“井冈学者特聘教授”1人,江西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第二层次人选32人,江西省“赣鄱英才555工程”人选17人,江西省教学名师18人,江西省“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1人。
学校现设21个学院,58个本科专业。具有1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覆盖了69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并具有14个工程硕士领域和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同时,还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湖南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等高校和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生。学校被列为江西省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预测单位,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拥有“江西省测试技术与控制工程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学校始终坚持“育人为本,质量立校,特色发展,人才强校,开放办学”的办学理念,扎实推进内涵建设,稳步提高教学质量,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学校现有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8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9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江西省高水平重点学科,6个江西省一级重点学科和国防基础学科,22个二级重点学科,16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和省级重点基地,1个江西省首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项,并在国家级教学团队、国家精品课程、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方面均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学校入选教育部第二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获批2个国家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3个江西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3个校企联合申报的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学校与中国南方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联合申报的工程实践教育中心获批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5项(参与),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78项、国家社科基金15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4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招标项目、教育部人文一般项目、教育科技项目和优秀人才项目等40余项,承担和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子项目、“973”、“863”计划子项等20余项,各类省部级项目600余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64项。罗胜联教授荣获2012年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实现了我省在该奖项上零的突破。
南昌航空大学校园环境优美、人文气息浓郁,现正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氛围浓厚,是有志之士实现理想和抱负的理想家园。腾飞中的南昌航空大学热忱欢迎有志于高等教育和国防航空航天事业的杰出人才加盟!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
用人单位 |
岗位 |
招聘人数 |
岗 位 条 件 | |
专业方向 |
其他条件 | |||
学工处 |
辅导员 |
2 |
专业不限 |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二本以上毕业,专业不限; 2.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工作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工作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较强的文字及口头表达能力;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身心健康。 |
三、报名办法
请登陆http://rsc.nchu.edu.cn/fdybm/ 报名,并按要求参加公开招聘(含笔试和面试),具体安排见报名系统。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7月28日。
学校人事部门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航空大学人事处 330063
联系人:朱丽芳
联系电话:0791-83863092、83863093(传真)
邮箱:hr@nch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nchu.edu.cn
四、考核办法
(一)考核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前10名进入面试;
(二)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一)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员;
(二)在我单位指定的心理测试中心测试,测试标准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三)在我单位指定的校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赣教发〔2010〕09号)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四)体检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录用,根据考核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聘用
经考试、心理测试、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后,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合格后办理手续。
七、待遇
辅导员岗位实行校内人事代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