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五邑大学地处"中国第一侨乡"--广东省江门市,是珠江三角洲西岸唯一一所以工科为主的多科性教学型地方大学。学校1985年建校,1990年成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1993年开始接收外国留学生,1996年成为本科教学合格单位,1998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8年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被评为优秀等级。
学校占地1000余亩,总建筑面积47万平方米,图书馆纸质藏书130多万册,电子图书110余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亿元。 学校设有17个教学院系部。拥有工、理、经、管、文、法、艺术等7个学科门类的41个本科专业,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7个硕士点,4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现有4个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重点专业,4个省级名牌专业,8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省级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8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 门省级精品课程,3门省级优质课程,1个省级教学团队。拥有全国科教兴国示范基地,广东省侨乡文化研究基地,中华文化传承基地等。学校面向全国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港澳招收本科学生,面向全国招收研究生。现有各类在籍学生20000多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14000多人,研究生360多人,成人教育学生5700多人。
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近900人,其中专任教师651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272人,占专任教师42%,具有硕、博士学位的教师541人,占专任教师84%。其中,有26人获得国家、省级优秀教师 等称号,有省级教学名师1人。学校聘请了近200名企业、行业中高水平的优秀人才担任兼职教师,聘请了一批外籍教师长期任教。聘请了一批院士、长江学者、知名学者等担任客座教授。
学校坚持"根植侨乡,服务社会,内外合力,特色发展"的办学理念,以本科教育为立校之本,以人才战略为强校之基,以协调发展为治校之策,以提高质量为办校之责,以创新精神为建校之魂,以服务地方为兴校之路;坚持全面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全力提高学科建设水平,全员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作为五邑侨乡的最高学府,学校初步成为侨乡及周边地区"人才培养的摇篮,科技研发的基地,文化传承的纽带,政府决策的参谋,联系海内外乡亲的桥梁",学校将继续坚持自己的办学理念 和定位,努力实现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特色协调发展,成为在同类院校中处于先进行列,在港澳和东南亚以及北美华人华侨社会具有广泛影响力的侨乡人民满意的高水平大学。
根据省政府《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江人社发〔2010〕573号)精神,现就五邑大学轨道交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五邑大学轨道交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者技能条件、身体条件,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五邑大学轨道交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
(二)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应聘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要求”设定到学科类目,学科类目界定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4年版)》(附件2)执行,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目录中相近学科确定学科类别。应聘人员学位种类、学校院系种类、修读课程、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均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招聘岗位没有要求学位的,应聘人员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名。
(三)工作年限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以在原从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起始时间算起,并须出具有关单位证明、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等材料。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期为2014年7月底止。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全部面向“社会人员”,即除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外,其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含2013年及2013年以前暂缓就业毕业生)(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的,报名时毕业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五)其他
1、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
2、国有单位在职人员,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
3、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机关雇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名。
5、本公告“应聘资格条件”中未作明确界定的,参考《广东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中“关于报考资格条件”的解释。
6、应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设定,由五邑大学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50-3296131。
三、应聘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
应聘者可登录“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网站”(http://ldj.jiangmen.gov.cn)、“江门市人事考试院网站”(http://www.jmkszx.com)、“江门人才网”(http://www.jobjm.com),查询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日期:2014年7月23日至25日,时间为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
报名地点:广东省江门市五邑大学人事处(南主楼638室)。
联系人及电话:廖先生,0750-3296131,13802601338。
应聘者须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办理现场报名:
1、填妥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须正反两面打印)
2、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
(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计划生育证明;
4、招聘岗位有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技能等级及其它方面要求的,应聘者须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应聘者为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学历证、学位证缺失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相关工作经历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单位证明、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等材料。应聘者为国有单位正式员工的,还应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
(三)报名要求
应聘者要践行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向五邑大学提交报名资料,所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四)资格初审
五邑大学在受理报名期间,对应聘者提交的资料进行现场审核,当场提出是否同意应聘的审核意见。审核期间发现问题的,五邑大学应向应聘者及时提出。如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由五邑大学告知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
已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者,由五邑大学发给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是应聘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应聘者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五)开考比例
为落实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招聘岗位设定“开考比例”,要求同岗位招聘人数与已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之比为1:2。凡已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该岗位暂停招聘或减少招聘人数,并由市人社局在笔试开考前统一发布声明。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由市人社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应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者公布。面试低于合格线的应聘者不得纳入聘用范围。
五、体检
(一)体检对象
在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范围中,按同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及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人选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连同考试成绩一并由市人事考试院公布。
(二)体检工作要求
体检工作由五邑大学在面试后的10个工作日内统一组织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表由市人社局统一发放。体检程序、项目、纪律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 年修订)》执行。在体检过程中,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可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体检完成后,如视力、听力、血压、心率4个项目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应聘者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统一安排复检,最多可复检2次,当天体检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如体检医院对其它体检项目未能作出体检合格结论的,应聘者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日内可向五邑大学提出复检的书面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五邑大学须对通过考试且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七、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的,五邑大学可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同岗位应聘者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一)面试人选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的;
(二)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
(三)考察人选不合格被淘汰,或放弃考察、录用机会的。
是否递补人选由五邑大学提出意见,并书面报市人社局。
八、资格复查及公示
体检、考察工作最迟于2014年底前完成,完成后由市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应聘者的真实情况与公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发现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江门市组织的机关雇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经市人社局复审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人社局在上述网站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九、试用及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市人社局发出同意聘用通知。聘用人员持聘用通知书办理报到、关系及档案迁移、聘用合同签订等手续。聘用后,由五邑大学组织试用,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被聘用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合同规范样式由市人社局提供。
十、监督管理
应聘者、用人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有违反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省政府《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江人社发〔2010〕573号)行为的,应追究责任。监督举报受理部门及电话:市人社局职员和雇员管理科0750-3873786;市人社局人事监察科0750-3935275。
十一、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二)招聘政策咨询由市人社局职员和雇员管理科受理,电话为0750-3873786、0750-3873702。报名资格条件及资格审核事项的咨询由五邑大学受理。
附件: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