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宁海县供销联社控股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有关规定,我社下属控股企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3年县供销联社控股企业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且要符合招聘职位的学历要求。
2、招聘职位中所要求的“二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是指:2013年6月30日前,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或曾在军队团以下单位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二年及以上的经历,其中文秘工作经验是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中从事办公文秘工作的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3、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
4、在2013年6月30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或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三、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分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笔试、专业测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七个步骤进行。
1、公开报名。符合报考条件者,于2013年7月19日前(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和本人信息原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所需证件复印件,以及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2张,到县供销联社人事监察科(宁海县桃源街道时代大道160号宁波银行大厦14楼)办理报名手续。
2、资格审核。报考者需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详见附表2),并接受现场资格审核。
3、笔试。考试具体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报考者凭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与写作》,笔试成绩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
4、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具体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报考者凭身份证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内容根据各招聘岗位性质确定,具体工作由县供销联社人事监察科会同招聘单位共同实施,专业测试成绩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
5、面试。根据笔试、专业测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6、体检。笔试、专业测试、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确定体检对象。当总成绩相同时,笔试和专业测试总成绩高者录取。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招考公务员的标准执行,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者淘汰。
7、考核。用人单位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的有关考核政策制定考核办法。考核不合格者淘汰,同时在相应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8、聘用。考核合格者,经公示三天无异议,经一年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由各招聘控股企业与被聘用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弄虚作假、不服从安排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9、薪金待遇:试用期内年收入约3万元(收入计算标准按宁党办[2010]7号文件规定),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另定薪资。
四、注意事项
(一)有关招聘政策,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二)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三)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考办[2007]32号)执行。
(五)报考人员对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县纪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五、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宁海县供销联社及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联系地址:宁海县供销联社人事监察科
联系电话:65562642、传真:65562274
举报电话:65212152
联系人:葛女士
附件1:宁海县供销联社控股企业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2:应聘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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