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择优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条件
职位:镇组织人事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中文、政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11工程高校毕业;
(四)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
(五)具有较强的文字处理及沟通协调能力;
(六)3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办法
考生下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填写好内容并打印,贴好相片,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技术职称等证件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报考。应聘人员须本人亲自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报名时间:2014年5月19日至5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坦洲镇组织人事办公室(镇政府大楼410室),联系人:梁仲珍,联系电话:0760-86287223。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坦洲镇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报名者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录用资格。
四、考试程序和方法
采取笔试+面试的考试形式。
(一)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2014年5月22日(星期四)上午9点报到,报到和考试地点为坦洲镇工业大道70号,镇政府三楼310会议室,9:30正式开始考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参加笔试。
(二)面试。
笔试成绩确定后,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入围面试最低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坦洲镇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一)体检。根据考试成绩、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察
(一)考察内容包括招聘人员的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业绩、遵纪守法、廉洁从业、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二)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额在报考同职位的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坦洲镇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报镇党委、政府审核后,确定为聘用人员,由坦洲镇组织人事办公室办理聘用手续。
八、本招聘公告由坦洲镇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山市坦洲镇委组织人事办公室
201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