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适应我县城乡建设发展的需要,经县政府同意,根据省、市、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我县城乡规划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规划勘测设计院:院长1人。
2、规划勘测设计院:专业技术人员5人(其中城市规划专业岗位2人,建筑学专业岗位1人,园林设计专业岗位1人,市政工程专业岗位1人)。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采取按需所用、引留并重的原则。
(三)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及其他单位、社会团体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男女不限。
四、报名资格和条件
(一)招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城乡规划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普通全日制高校建筑学、城市规划、园林、市政工程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人员还必须具备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为:
1、应聘规划勘测设计院院长资格条件: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73年8月1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
(2)取得注册规划师资格满一年以上,从事城乡规划设计工作5年以上;
(3)具有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组织领导能力,有较丰富的城乡规划设计工作经验。
2、应聘规划勘测设计院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78年8月1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2)具有规划、建筑设计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优先。
凡有过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3)已就业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4)违反综合治理条例、计划生育政策的;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受理应聘的。
五、招聘步骤
整个招聘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聘用公示、聘用等步骤和程序进行。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
(一)发布信息
招聘各环节信息均在“蕲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1日至12月31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如报考人数达不到要求,可适当延长报名期限。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蕲春县培训考试中心(县物价局对面,原人事局二楼)。
4、报名费用:根据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报名费用每人100元,进入面试人员另交纳面试费50元。
5、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持有效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等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6张,考生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报考资格。
6、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相关部门参与,各岗位拟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3以上,对报考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或重新调整招聘名额。
七、考核、考试
应聘规划勘测设计院院长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需参加笔试,直接由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城乡规划局进行面试、考核录用。
应聘规划勘测设计院专业技术人员的需参加统一考试。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各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生或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符合规定专业的“985”、“211”高校毕业生可不需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1、笔试
(1)笔试内容 :《专业知识测试》,实行闭卷考试。
笔试时间为120分钟。试卷的命题、考试、阅卷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相关部门统一组织。
(2)笔试时间与地点
笔试时间与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于考试前一天到县培训考试中心领取。
(3)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笔试成绩在网上统一公布。
2、面试
(1)面试工作在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县城乡规划局具体组织实施。
(2)面试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在网上统一公布。
八、体检、考察及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要求进行。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城乡规划局共同组织实施。对考察不合格而造成空缺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递补过程中若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进入县城乡规划局工作,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县城乡规划局按相关程序予以正式聘用,并办理人事、编制等手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聘期及待遇:
1、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后经单位考核合格的,解决事业编制,与县城乡规划局签订正式聘用合同,首聘五年,聘期内不得办理调动手续,期满可续聘。聘任为规划勘测设计院院长的,年薪10万元+业务提成5-10%;聘任为规划勘测设计院专业技术人员的年薪5万元+业务提成2-5%,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2、聘任为规划勘测设计院院长的,享受不低于120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待遇,五年聘任期满,继续聘任且年度业绩考核合格的,房屋产权作为奖励转归个人所有;户籍在外地聘任为规划勘测设计院工作人员的,单位提供住所并发放生活、交通补助。
十、纪律与监督
1、招聘工作全过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的监督。
2、严肃招聘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对相关工作人员按规定追究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违反本方案的其他情形的。
报名及政策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13—7186682
县城乡规划局政工股:0713—7225837
监督举报电话:0713—7222421
二0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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