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昆明市城市照明控制中心隶属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担负着全市城区范围内的道路、街道、广场、公园绿地和建筑物等功能照明与夜间景观照明的全天候监控,负责监督、协调、指导全市照明监控系统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及城市照明监控系统的整体性、统一性管理。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地址:昆明市五华区青年路387号华一广场20楼A、B座。
昆明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办公室隶属于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为正县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昆明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的规划建设、信息受理、指挥协调和监督考核等工作;并定期对相关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领导机关管理城市提供科学决策依据等。地址:昆明市人民东路10号。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表一)
三、招聘范围、对象
昆明市城市照明控制中心、昆明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办公室面向全国公开招聘4名符合上述条件的各类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数字城管指挥中心招含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在35周岁以下,即: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准备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市外考生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先与昆明市城市照明控制中心、昆明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办公室电话联系后,将相关报名材料采用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待领取笔试《准考证》时再将原件报我局审核。
2.报名时间:2014年6月26日至6月27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3.报名地点:昆明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办公室(昆明市盘龙区人民东路10号原交三桥昆明市城管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三楼)。
4.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直属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相关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其它相关材料及证明材料原件;近期小1寸免冠照片5张(照片电子文档)。
5.联系人:阮维琼 联系电话:0871—63160289(数管办)
白 睿 联系电话:0871—63101131(控制中心)
(二)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持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考岗位要求的条件报名,每个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后不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由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专业、学科按照《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版)等设置。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 : 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见报名通知单回执。
2.考试方式:考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
3.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教材:《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应试教程》,执行主编:谭力耘,2012版,云南大学出版社出版。
4.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1.进入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考核、体检;
2.面试方式、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知识、语言表达、组织能力、应变能力、仪容仪表、自我认知程度及专业素养等。
3.面试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另行通知。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考生携带所需的证件原件:身份证明、准考证。不允许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三)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如果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下一阶段。
(四)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七、考核、体检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二)考核及体检由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考核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招聘单位须安排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三)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考试成绩并列不能确定递补人员时,以面试成绩高分者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3、自接到办理相关聘用手续通知之日起无正当理由拖延办理聘用手续达10个工作日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简章由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纪委:0871—63105462
昆明市纪委第十一纪工委:0871—63175453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处:0871—63192326
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