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原宁波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的基础上组建的独立设置的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学校性质为全额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学院下设商贸、信息、艺术、旅游、外国语、景观生态环境、财金、成人教育等8个二级学院及基础课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学校设有32个高职专科专业、4个职教师资类本科专业(以宁波大学名义招生,颁发宁波大学毕业文凭和学位证书),专业涵盖旅游、艺术设计与传媒、农林牧渔、电子信息、财经等大类,基本形成了以现代服务业为特色的专业结构体系。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颁布后,2009年12月,学校首批通过浙江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学校力争打造成为宁波、浙江乃至长三角地区培养现代服务业人才的重要基地。
由于本校教学工作需要,公开招聘我校外国语学院法语教师一名,为非正式事业编制。
一、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身心素质;
3、热爱教育事业,基本素质好,有较强的责任心。
二、招聘岗位及有关要求
招聘岗位:外国语学院法语教师一名;非正式事业编制;试用期6个月。
岗位要求:
1、要求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法语相关专业毕业;
2、年龄要求在198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如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者年龄条件可放宽至197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3、要求具有扎实的法语语言基础和教学水平;
4、具有海外留学背景者优先考虑;
5、具有企业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1、应聘者需填写《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并递交书面详细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以及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应聘者需对本人递交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学校将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学校将电话通知应聘者本人参加教学实践能力测试时间;
3、根据教学实践能力测试结果,学校确定候选录用名单,并进行面试;
4、根据综合素质、教学实践能力测试、面试结果,学校本着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录用名单,并安排体检。
四、聘用人员工资、社保缴纳等福利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2年10月26日截止
2、报名地址: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行政楼414室)
宁波(鄞州)高教园区学府路9号邮编:315100
3、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74-88122236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2012-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