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工作岗位
质量安全监督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热爱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事业,具备一定专业技术能力和监督执法协调能力,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市政工程类或电子电路电气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以上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或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经历,年龄在60岁以下;取得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结构工程师等工程类国家执业资格证书的,可不受上述学历、职称条件限制。连续从事质量监督工作满15年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不受上述学历条件限制。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15日—2014年6月22日
报名地点:韶山市迎宾路,韶山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市政园林处。 有意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及其它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办公室报名,并上交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报名者对所提供的报名资料负法律责任。
2.初审通过人员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通过考核、体检等程序确定聘用者名单后,通过韶山市人力资源网公示聘用人员名单,无异议者予以聘用。
四、招聘录用人员待遇与管理
1.人员经聘用后,与我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三年一签。
2.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包含在第一年聘用期内),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不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能胜任工作者则比照本单位正式工确定待遇标准。
3.聘用期满后经单位考核决定是否解聘或续签。
附件:报名表
邮箱:2018418175@qq.com(在外地者,可通过邮件网上报名)
联系人:邹女士 电话:0731-55682603 13786243501
地址:乘公交车在韶山市汽车站点下
邮寄地址:湖南省韶山市迎宾路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韶山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2014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