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公开考试招聘县直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经习水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完成,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和编制属性
本次计划公开考试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6名,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具体职位见附件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二)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岗位所需求。
4、年龄在18岁至35周岁(1978年6月4日至1996年6月3日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习水县行政事业单位在编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含特岗教师);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6)违反计划生育法律和政策计划外生育的;
(7)不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
(8)截止2014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学历证书及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4年6月3日至6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
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配录用科。
3、报名时需带以下资料
(1)《习水县公开考试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必须按此表下端的特别提示打印提交,不现场手工填写,粘贴相片,考生签名栏必须报考人自己手工签署)1份。《报名表》填写内容要真实准确清楚,若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2)毕业证书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由他人代报的,还需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5张(粘贴在报名表上);
(5)其他需提供的相关证明、证件;
(6)报名费100元。
4、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所留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查和准考证发放
资格审查由习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在报名时当场进行审核。审查合格人员发给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14年6月12日至13日(上午8:30—下午5:30)。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和报名缴费单据,在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配录用科领取准考证。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报考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比例(即开考比例)低于3:1的,则对该岗位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报考人数按符合报考条件且已交费的人数进行计算。招聘职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在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布。报考人员原报考的职位被取消后,经本人同意,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折算时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一)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笔试科目为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内容:政治理论与政策、事业单位与职业道德、行政管理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科技人文基础知识及我国基本国情等。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统一进行命题、制卷、阅卷等考务工作。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无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者不得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2014年6月15日,上午9:00—11:3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招聘职位计划和考生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将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在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xsrsj.gov.cn/)等媒体公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在笔试成绩公示7天后,登陆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侧重考察逻辑思维能力、政治思想水平及组织协调能力、判断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办文办事能力、形象气质等。
同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聘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所有人员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所有同类试题参考人员的平均成绩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总成绩公示
考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总成绩在县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媒体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等。
五、体检
根据招考职位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并列人员的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总成绩公示后,组织体检人员到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将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告知体检不合格人员。初次确认不合格的,本人如果提出申请,经县人社部门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时间在总成绩公示7天后,在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
六、考核(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县招考办指导和监督下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复查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组应由两人以上组成,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政审)报告。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的,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七、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在考试招聘过程中,因自动放弃或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审批
拟聘人员的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市人社局审批后,完善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纪律
在考试招聘工作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守纪律,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不准擅自改变已公布的职位条件,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考生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以及在考试考核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两年内不得参与本县的行政、事业单位招考。
十、其它
本简章由习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习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2—2525003(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852—2527441(县监察局)
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