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潭县总工会因工作需要,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管理工作人员3名。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思想素质与业务素质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学历层次与业务能力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团结同志,工作认真负责,热爱工会工作。
2.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3.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工会工作2年以上的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其中:财会、保险专业类职位1名,中文、文秘和行政管理专业类职位1名,不限专业类职位1名。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6月1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5.户籍为湄潭籍。
6.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三、招聘方法及具体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10日至2014年6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湄潭县总工会公开招聘合同制(编外)管理工作人员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办公室,设在湄潭县城吊桥处原酒都礼堂湄潭县总工会办公室)。
3.报名人员需填写《湄潭县总工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岗位(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时索取)、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2张、身份证和能证明生源地为湄潭籍的户口簿、单位出具的从事工作经历证明(从事过工会工作的报名者)、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出具《大学生毕业就业推荐表》;若录用后1年内出具毕业证书原件,不能出具的用人单位无条件辞退)及其他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应试准考证准予参加笔试。
4.每个职位3人以上开考。
5.报名费:每位考生交报名费80.00元,弃考者不退。
(二)考试。
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保留小数点后2位,下同)。在笔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条件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领取准考证时间:2014年6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考试时间:2014年6月28日上午:9:00-11:30。
3.笔试内容主要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国内外重大时事及中国工运理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工会基本知识。
4.面试主要测试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能力素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能力,以及个性特征、心理素质等方面的适应性。
5.与湄潭县总工会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并从事工会工作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总分并列的,以面试成绩优先,下同),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体检不合格,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及聘用。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湄潭县门户网站(http://www.meitan.gov.cn)上公示七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工资待遇。
应聘者一经聘用即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工资待遇参照事业编制新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确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公积金)。
联系人:樊德燕、杨钱生
联系电话:0852-4221974。
四、组织领导与工作监督
为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湄潭县总工会公开招聘合同制(编外)管理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小组成员由县总工会、县人事劳动局、县保密局、湄潭县第一纪工委有关领导组成,办公室设在县总工会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
招聘工作过程,请湄潭县第一纪工委全程监督。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可向纪委、监察机关举报。举报监督电话:湄潭县第一纪工委4222642。
未尽事宜由湄潭县总工会公开招聘合同制(编外)管理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湄潭县总工会
2014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