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原公开招聘的城管协管员变动出现空缺,为切实加强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和市政园林管理,经研究,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补充招收2名城管协管员。现通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补招城管协管员2名。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宜宾籍高中文化以上热爱城市管理工作待业青年(在南溪区有固定居所为宜)。
(二)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前科劣迹。2、男性,年龄22周岁—38周岁,净身高165厘米、体重55公斤以上,同等条件下,有驾驶证,退伍军人、中共党员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26日至5月28日。
2、报名地点:南溪区城镇管理局二楼办公室(下正街24号)。
3、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籍本原件及复印件和同底版1寸免冠正面近照3张。相关证件须一次性提供,报名后不再受理。
4、资格审查:报名者具备上述相关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并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由区城镇管理局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取消报考者的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面试
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通知面试,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在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个性、品德等方面对所从事岗位的适应程度。
(三)体检
招聘人员自行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在3日内向用人单位提供体检合格证明。逾期不提交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四)聘用
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一个月。
四、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由区城镇管理局统一管理。聘用期间与区城镇管理局签订书面劳动用工合同,基本工资为1200元/月,绩效考核另计。区城镇管理局负责工资发放、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纳等,社会保险项目中,应由个人承担部分,由区城镇管理局在城管协管员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咨询电话:3839990。
南溪区城镇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