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温政发[2009]59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温岭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具有较强的工作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研究生;
4、临床医学专业;
5、二年以上工作经历;
6、温岭生源或温岭市常住户口或父母双方(含一方)具有温岭市常住户口。
二、报名方法和时间
(一)报名方法: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如实填写《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高学历人才报名表》,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户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到指定地点报名。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条件不相符者,不得报考。
(二)报名地点: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温岭市太平街道人民东路258号市行政中心6楼东)。
(三)报名时间:截止2014年6月15日。
三、考试内容和时间
(一)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内容为医学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为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等。笔试、面试成绩各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按笔试、面试成绩5:5比例计算总成绩。
(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核和聘用
考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数。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考核合格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已就业者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考者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该未尽事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6113966。
附件: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高学历人才报名表.rar
201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