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信息管理中心、文体广电局广播电视台作为玉屏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喉舌,肩负着传递县党委、政府的声音,为玉屏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为进一步开展好新闻宣传工作,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拟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才13名。为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根据人事部令第6号、人社部发﹝2010﹞92号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实施,成立玉屏侗族自治县信息中心、广播电视台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本次招聘的日常工作。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严格按照编制制订招聘方案、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签订就业协议、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职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13人,其中:新闻采编、采访人员9人,电视节目制作人员2人,播音主持2人(男女各1人)。详见《玉屏侗族自治县信息中心、广播电视台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公开招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2、职位条件:
①新闻采编、新闻采访职位,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新闻传播学类及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
②电视节目制作职位,要求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电视节目制作、影视多媒体技术、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
③播音主持职位,要求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主持与播音、主持与播音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五官端正,身体健康,音质圆润,普通话水平需达二级甲等及以上,语言表达及写作能力较强。
3、年龄要求:年龄18周岁以上(1996年5月29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29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引进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3年5月29日以后出生)。
4、热爱本职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服从工作安排。
5、无违法犯罪记录,符合考核政审要求。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责任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已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和截止2014年5月29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五、发布招聘公告
在玉屏公众信息网及贵州民族大学、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校园内发布招聘信息。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要求
报名时,应聘人员要根据自已的年龄、学历、专业、职位要求等情况,认真对照招聘条件和职位要求,选择符合本人的职位。招聘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及时间
地点一: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五楼录用调配股。
时间:2014年5月29日至5月31日(每天8:30—17:30)。
地点二:贵州民族大学传媒学院二楼会议室;
时间:2014年6月4日(8:30—17:30)。
3、资格审查
需持身份证、毕业证(往届毕业生)或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职位相应要求的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免冠2寸证件照3张。
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七、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按以下办法实施。
新闻采编、采访职位需进行笔试和面试,其它职位仅面试。笔试、面试时,携带有效身份证。
(一)笔试
新闻采编、采访职位笔试内容为新闻基础知识以及新闻基础写作。笔试实行百分制,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时间:2014年6月5日上午8:30。
地点:贵州民族大学传媒学院二楼。
新闻采编、采访职位面试人员按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
(二)面试
时间:2014年6月5日上午8:30。
地点:贵州民族大学传媒学院二楼。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将现场进行公布。
(三)签订协议
按总成绩依照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签就业协议人员(总成绩低于70分不予聘用)。如出现相同成绩,则现场加题面试,高分者为签就业协议人员。新闻采编、采访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应聘岗位。
八、体检
对引进确定的拟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核(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派员了解应聘人员遵纪守法的现实表现情况以及是否符合职位要求。在政审中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没有考核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违反计划生育人员;
5、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人员;
6、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7、曾因贪污、受贿、和泄漏国家机密等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8、在引进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或经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招聘的人员。
十、审批与聘用
1、经考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办公室在“玉屏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
2、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者,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聘用单位填报《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政审表》(一式三份),并附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合格后,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3、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核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监督举报电话:0856-3222221
十二、其他
本《实施方案》由本次招聘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联系人:罗家桥,联系电话:0856—3229398
王琼,联系电话:18985331315 0856-3221080
附件:玉屏侗族自治县信息中心、广播电视台招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doc
玉屏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暨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5月22日